第123章:無名屍骨10(2 / 2)

在車上李衛國也是將資料給了方圓。

洪燕,冀省石門人,今年46歲,張梅就是她的女兒,她丈夫叫張大龍,在張梅三歲的時候就車禍去世了,從那之後她就一個人帶著張梅。

“根據她自己說的,她是07年的時候就帶著孩子去了金陵,本來是一個老鄉介紹她去工作的,哪知道去了之後才知道是個洗頭房,但是那個時候養孩子是個很大的負擔,沒辦法她就隻能硬著頭皮乾了,因為這個來錢快,很快孩子上學的錢也有了,而且洪燕人也因為漂亮所以很多回頭客照顧她的生意,再後來乾了兩年,因為和店裡的其他小姐搶客人鬨了矛盾,所以就從原來的地方走了,再後來就是去了紅星村。”

“她有說殺的是誰?為什麼殺人嗎?”

“她就說是個客人,因為那天她來那個了,接待不了,就讓客人走,哪知道這個人喝了酒來的,就是不走,甚至還打了她,然後對方還拿孩子威脅她,她就起了殺心,然後就把前幾天買的毒藥放到了飲料的杯子裡讓那個人喝下去了,然後等那個人死了之後,就把屍體埋在房間裡了。”

聽上去和方圓分析得差不多,無論是殺人的方式,還是埋屍都一樣。

另外之前方圓推斷也對得上。

“那她女兒現在在哪兒?”

“她女兒還是挺厲害的,人家都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她女兒現在在京都的清北大學,她交代的時候說了,隻要我們不去打擾她女兒,她願意配合。”

喲,聽到這個方圓也是非常的驚訝,應該說是震驚,能考上清北這樣的大學是真的很了不起。

很快方圓就到了石門市局。

洪燕已經在審訊室了,方圓和汪強走進了審訊室。

雖然生活給了這個女人很多的苦難,但是確實像之前李衛國說的那樣,洪燕看上去年輕的時候應該長得很漂亮。

不過生活的磨難以及歲月還是讓她臉上多了一些遠超於年齡的痕跡。

“洪燕,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金陵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方圓,這位是我的同事汪強,我們今天過來找你,是因為你涉嫌一件凶殺案,上個月的17號,我們在成山路發現了一具無名屍骨,根據我們的調查,可以證實這具屍骨所埋藏的位置就是你當年在紅星村所租住的房間,對於這個你有什麼要和我們說的嗎?”

“人是我殺的,我認。”

“那好,那你總得告訴我們被你殺害的那個人,叫什麼吧。”

“我也不知道叫什麼,他之前也來過我那兒,我問過他,他讓我叫他虎哥。”

“多大年齡?”

“四十幾歲吧,警察同誌我真的不認識他,你們也知道我在紅星村的時候是做什麼的,沒辦法,他就是個客人,要不是他拿我女兒威脅我,我也不可能殺他。”

“那他被你殺害的那天,是他第幾次去你那兒?”

“第三,不,第四,也不對,警察同誌我真的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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