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楚越找到的那張調解書上。
下方的同意欄裡,寫的正是拒絕二字。
署名是孔秋燕。
“孔秋燕是誰?”
張楚越問道。
“是我隔壁被家暴的女主人。”
薑諾記得魏玉蘭提到過這個名字,而且那張204的購物小票上也有孔秋燕的名字。
“那這些血跡應該是她被打的證據。”
沈薇很是同情地說道。
“所以這樣一來,就很奇怪了。”
薑諾看著那份拒絕調解和賠償的調解書陷入了深思。
孔秋燕已經被打成那樣了。
可她為什麼不走?
之前可以說她是為了房屋拆遷的賠償。
可是現在拒絕了賠償的人也是她。
“說的也是啊,
她怎麼會拒絕呢?
拿了賠償款,再離開那個暴力狂,這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
薑諾這麼一說,兩人也都覺得奇怪極了。
“我們還沒見過孔秋燕,
或許等見了麵,就能有更多信息了。”
薑諾回答道。
“什麼?
你要去204?!”
張楚越吃驚地問。
那裡可是有一個暴力狂。
“嗯,按照規則,我隻要帶著小踽,
是可以去其他幾戶的。”
薑諾將早上找到了規則的事說給了兩人。
可沈薇覺得薑諾這樣做太冒險了,況且她還帶著一個孩子。
“如果沒有規則在,的確很冒險,
但是現在有了規則。”
薑諾說道。
【鄰居們很團結,可以帶著孩子去鄰居家裡借用食物。】
【如果鄰居拿出紅色物品,請立刻帶著孩子離開。】
規則是約束,也是保命符。
副本裡沒人能違反規則,包括詭異。
天台上已經沒有其他線索和規則。
薑諾決定先和沈薇一起去一趟夏輝所在的
【203規則:1.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
2.若有人敲門,請告知家庭成員後才能開門。】
當然了,兩人必須遵守203的規則才行。
沈薇先回了203。
20分鐘後,薑諾才帶著工具人小踽敲響了203的門。
薑諾聽到了沈薇在屋內喊了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