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說:“馮市長懂法律,更懂人情。法不外乎人情。法律的執行不能脫離人類的共同情感。
比如你剛才說的案例,政府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產品,不在河流上建橋,老百姓過河很不方便,有村民自掏腰包建橋,收取過路費,就算強製收費,也隻是違法行為,恐怕還無法上升到犯罪的程度。
現在倒好,十幾個人因此被抓,簡直是滿門抄斬!望湖縣警方在辦葫蘆案!我的一位律師朋友說,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的,多半都是葫蘆案。”
張玉潔說:“恨水,我很佩服馮市長,不僅為人正派,而且一身正氣。還有文江英書記,也是如此。她們都是深受我尊重的領導。貪官、惡官是有的,但好官也有很多。”
這時候,馮若蘭給張玉潔打來電話,讓她通知李恨水,兩人一起去她的房間。
李恨水心中納悶,馮若蘭為什麼不單獨見他?怕人看到說閒話?
很有可能。馮若蘭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這可能是職業習慣。
就像上次在金湯溫泉山莊,馮若蘭是去了他的宿舍。
馮若蘭的房間。
她穿著睡衣,一副慵懶的神色。
滅絕師太,也可以是一個風情萬種的女人。
平日裡,她太忙了,晚上難得有休閒時間。
很顯然,晚上的談話是私人性質的。
讓張玉潔也過來,隻是怕引起彆人不恰當的聯想。
“恨水,今晚的談話是私人性質,你不用有什麼顧慮,也不要有什麼壓力,有什麼說什麼。”馮若蘭鼓勵道。
李恨水說了對桑兆慶的印象及坊間傳聞。
“恨水,桑兆慶的情況,我也了解一些。這個人作風霸道,口碑不好。我來雲川後,想調整他的工作,但阻力太大,阻力來自方方麵麵。我也隻能作罷。”
馮若蘭頓了頓,接著說:“但桑兆慶這種人,還是不能在縣公安局長位子上長期待下去。下一步,還是要調整他。”
張玉潔插話道:“李書記,馮市長很快就升任市委常委,省裡已經研究通過了,文件即將下發。”
李恨水欣喜地說:“恭喜馮市長高升。”
馮若蘭淡淡地說:“平調而已,還是副廳嘛。恨水,雲河縣社會治安形勢並不樂觀,至少我了解到的情況如此。我希望你能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麵了解情況,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李恨水知道,馮若蘭這是對他的充分信任。按理說,這些工作應該是桑兆慶做的,但很顯然,馮若蘭並不信任桑兆慶。
離開馮若蘭房間,李恨水又去了張玉潔房間。
“玉潔,能不能去我的出租屋一趟?”
“去你的出租屋?有什麼話不能在這裡說?”
李恨水也不隱瞞,說了涉及姚金明違法違紀證據材料的事。
李恨水的想法是,一是讓張玉潔從專業的角度分析判斷,關於姚金明的材料,觸犯哪些罪名?能不能形成證據鏈?
二是商量如何保管證據?一旦他受牽連,證據由誰保管,如何讓證據發揮作用?
“恨水,我現在是一個已婚的女人,大晚上同行,好像不太妥當吧。這樣吧,你先回去,我隨後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