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旭被關進了大牢。
吳東旭在大牢裡等待審判的這段時間。
吳中天和吳母一起去大牢裡看了他一次。
吳母哈市那一副傷心模樣。
吳中天陰沉著臉。
反觀吳東旭,他倒是很樂觀。
他笑嗬嗬的對著吳中天和吳母說道:“爸媽,你們也不用太難過,我這事兒真的不算嚴重,估計蹲個幾年就出來了!沒事的!”
“出來之後呢?”吳中天問。
“出來之後就自由了唄。”
“我是問你出來之後還能乾嘛?你身上背著案子,軍隊你是待不了了,那你能做什麼呢?”
“那就什麼都不做唄!”吳東旭聳了聳肩,“我出來之後,就當一個平頭老百姓也行!反正有爸媽你們在,我也總不會被餓死吧?”
“混賬!”
吳中天大罵道:“我吳中天的兒子豈能當平頭老百姓?我告訴你吳東旭,你給老子在裡麵好好改造,我會想辦法幫你把身上的案子抹掉的,然後再送你去政界,到時候努力做事,掌握權力,等有了權力之後,你才可以想做你想做的一切!明白嗎?”
“想做的一切啊……”吳東旭抿了抿嘴,問:“那我能娶妍希麼?”
“能!”吳中天斬釘截鐵的說道:“隻要你有權利,你就可以將陸覺民,李騰飛之流搞廢,到那個時候,李妍希估計得跪著讓你娶她……”
“哇……”
說實話。
吳東旭有點兒沉迷吳中天給自己畫的這個大餅了。
隻是……權力哪裡是那麼好掌握的呢?
真等到自己掌握權力那一天……又得什麼時候了呢?
……
這起案子很簡單。
所以很快就有了判決。
首先是吳東旭,因犯**未遂,判處了兩年**。
賈東旭作為幫助犯,判了一年**。
可是說這樣的處罰陸覺民很是不滿意。
他覺得這兩個**,就該在號子裡麵蹲到死。
但沒辦法,法律是這樣……
而隨著這二人的宣判,這件事算是暫時告了一段落。
四合院恢複了平靜。
人們該怎麼生活就怎麼生活。
本來按照原本的計劃。
陸覺民應該是搬家的。
但考慮到李妍希遇到了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