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他真這麼說?(1 / 2)

可馬總卻說“所以這個玩法很依賴音樂吸引玩家,如果音樂不行玩的人就少,就不願付費,那最穩妥的選擇是使用已經火了的音樂,比如最近流行的那些歌曲,而不是采用未經市場檢驗的原創音樂。”

電毛立即想到“那要給版權費的,人家明星唱紅的歌不會白白給你用啊,人家背後還有經紀公司的,收費肯定很高的,讓我做不是更劃算。”

馬總“所以你是想借機推廣自己的原創吧?”

電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也有這個想法啦,我們這些玩音樂的,都希望自己的音樂被更多人聽到啦。”

馬總“如果你的原創真的好,那你應該早就成名了,哪還用來我這打工,你當時是誰推薦入職來著?”

電毛一直掛著笑容,聽了這話就不想裝笑了,寧可街頭賣藝也要堅持玩音樂的人,多少都有明星夢,至少曾經有過,電毛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斤兩,隻是被這麼直接的否定還是很不爽,你騰飛的小遊戲至於非用當紅明星的歌曲做配樂不可嗎?配嗎?

我電毛不是明星,所以就沒資格原創遊戲的配樂?

那其他老員工做的音樂不是一樣用?我的就不行?

電毛沒有說出口,隻回答了馬總的問題“是音樂組的組長看到我在廣場賣藝,覺得我還行,晚上又在酒吧遇到我,就一起喝酒交個朋友,然後推薦我入職的。”

馬總點點頭“嗯,我想起來了,你跟阿彬的這個創意我再考慮一下,你順便叫你的組長過來,我跟他聊聊。”

那意思就是你可以走了,電毛就起身離開了。

馬總是故意氣電毛的,已經看到效果了,電毛的情緒都寫在臉上了。

馬總的想法很簡單,如果電毛是臥底,那怎麼刺激電毛,電毛都不會離職,因為電毛的目的就是留在騰飛搞情報。

如果電毛被刺激離職了,那就離職了,排除一個可疑目標,騰飛不缺做音樂的人,就算缺了還可以找外包,專職作音樂人已經夠用了,電毛就是個可有可無的。

電毛離開沒多久,音樂組的組長就來了。

馬總問組長是怎麼認識電毛的,為什麼推薦電毛入職,要求詳細說。

組長的回答跟電毛說的一致,就是電毛在廣場賣藝,多半在下午,經過的人都能看到,有時是電毛一個人在彈唱,有時會多個人一起玩樂器,路人想唱歌的可以幫忙現場伴奏,也可以教路人彈琴,會擺個打賞箱,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可以捧個人場。

組長圍觀了幾次,既捧錢場也捧人場,覺得電毛能力不錯,又碰巧在酒吧遇見,就結識了,得知電毛會用電腦作音樂,有原創的作品,就主動提出可以引薦電毛入職騰飛,於是電毛就來了,目前還在試用期。

組長給出的意見是還不確定能不能轉正,電毛的工作態度還可以,交給的任務就算不是音樂相關的也會認真去做,但可以看出電毛隻對跟音樂相關的工作有熱情,也正常,畢竟就是個玩音樂的,建議找機會讓電毛專門施展一下原創能力,就能確定有沒有轉正的價值了。

馬總卻要求組長給電毛施壓,增加電毛的工作量,沒必要讓電毛搞原創,認為電毛隻是想借騰飛的平台出名,不是個踏實肯乾的人,如果電毛不能收起個人表現欲,就不適合在騰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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