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導致每次和他爭論起什麼來,她以往對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成了“呈堂證供”。
她不但說不過,還反駁不了,因為很多事情她自己都不記得了。
有一次林媽看到她又被許星嶼噎得啞口無言,都要給氣哭了,於是調侃建議道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既然記不住就記下來,到時候吵架起來有理有據,不至於稀裡糊塗,那麼憋屈。
而這一記,林初初就記了快四年。
沒想到這個她單純用來和許星嶼吵架時候“引經據典”的“記仇本”,卻成了自己“查漏補缺”上一世記憶的工具。
她翻看日記本,太久遠的她隻粗略翻過並沒有太仔細去查看,隻將查閱這近一年來的一些事情,看看有沒有什麼自己需要自己注意的,遺忘了的地方。
林初初看得很專注,在看到暑假期間的內容時候一頓。
——七月五日,晴。
今天星嶼京城的朋友來找他玩了,還把我一起叫過去了,開心。
可是他的朋友們似乎不大喜歡我。
不過沒關係( ` n? ),隻要星嶼喜歡我就好了。
這篇日記比起其他日記來說寫的很省略簡單,但林初初一下就想起了當時發生了什麼。
林初初有個壞毛病。
無論是對人還是對事,隻要是她不喜歡的,不願意回想的,為了避免二次傷害,她都會選擇性忽視,甚至逃避。
這篇日記也是如此。因為不是什麼好的回憶,所以她記錄起來也避重就輕。
在吳城,自己和許星嶼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可是在京城,她在少年眼裡什麼都算不上。
這一點林初初上一世就或多或少有覺察到了。從少年一回來京城許久都不會聯係自己,直接人間蒸發,到她每次他不在吳城,提出去京城找他玩,他都推脫婉拒。
再就是這一次。
許星嶼起初本來是嫌麻煩不打算帶她去的,隻是他的那些朋友似乎對她很好奇,他這才不情不願叫上她一起。
當然,結果可想而知。
許星嶼一過去就和那些許久未見的朋友玩得起勁兒,根本沒空搭理她。她一個人孤零零坐在角落挨到結束也就算了,可來的還有幾個女生。
林初初看得出來,她們都很喜歡許星嶼。
在聽到自己叫許星嶼“星嶼”的時候臉色十分不好,明著暗裡諷刺她“鄉巴佬”“不配”“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她不想因為自己的個人情緒掃了許星嶼他們的興致,於是一直竭力忍耐著。
當時是怎麼回去的林初初已經記不清了,隻記得當天回去之後她躲在房間裡哭了好久。
隻是她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每次無論許星嶼做得再過分,隻要他回頭稍微服個軟哄哄她,說幾句好話,她總會想著他就是太粗神經,太遲鈍了而已,輕易就原諒了他。
林媽和王奶奶都覺得她太心軟,太慣著寵著許星嶼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
她對許星嶼的縱容很大程度是因為害怕。
許星嶼太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