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子初有些不高興,躺下睡了。
費明澤心裡也是惆悵,這家夥平日裡那麼聰明,又滑頭。怎麼情之一事這麼不開竅?
翌日,鹿子初由費明澤陪同,準備去醫院種一顆牙。
他無比想要種一顆鑽石的。
用他的話來說,富家太太聚會免不了炫富,不是蘭花指上的鴿子蛋,就是身上的高定禮服,還有隨身而來的限量款包包。
這自己又不能戴一款十克拉的鑽戒,更不能去買女款的白犀牛皮的包包,想要炫富也無從談起。
不如一見麵就齜牙咧嘴,露出鑲的鑽石牙,讓巨大的光芒四射,耀的人睜不開雙眼。
再者,鑽石可是世間最堅硬的物質,他的牙齒比不過,這才被硌掉。換上鑽石的,那可是橫掃千軍萬馬。再被人來一次把鑽戒放在蛋糕裡的求婚他也不怕。
費明澤一臉嫌棄看著鹿子初,“你能高雅一點兒嗎?”
“不能。”
“炫富這種行為也太low了。”
“我就不信你不炫富。”
“我還用得著炫嗎?誰不知道我們費氏富可敵國?”費教授諄諄告誡鹿同學,“真正有錢的大人物從來不會炫富。因為他本身的存在就是最大的炫耀。誰敢不服,前來爭鋒?”
鹿子初不服氣也不行。這身價幾千萬的和幾個億不一樣,這幾十個億和幾千個億的又不一樣。
不同的不是眼界,而是境界。已經超脫世外,成為寵辱不驚的高人了。原諒他還是一個俗人,沒有看破紅塵的能力。
費明澤又說,“你要是真想去炫富的話,我教你一個方法,保證此法一出,橫掃千軍萬馬,方圓千裡無人生還。”
“什麼啊?”
“找我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