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寶認真吃飯,她想起方才的事情,於是問:“阿娘,大伯父什麼時候回來?”
錦娘心想,她也想知道這個問題。
她問小寶:“怎麼了?你想大伯父了?”
“是啊。王山說他爹帶他去踏青,我也想大伯父帶我去踏青。”
錦娘忍著笑,心想小寶不愧是她的孩子,心意都和她一樣。
“下回等你大伯父來了,你跟他說,讓他帶你去踏青。”
小寶重重點頭。
下午無事,錦娘便打算繼續做靴子。
小寶又跑到隔壁去玩,錦娘便也跟了過去。
時值晚春,天氣不熱,李彩霞正坐在屋簷下給孩子們做夏衣,四個孩子在院子裡追追跑跑,錦娘便也在李彩霞身邊坐下。
李彩霞正忙著,餘光一瞥,發現錦娘做的是男靴。
李彩霞中午用飯時,已經從王山那裡聽到,小寶爹死了,錦娘是個寡婦。
那錦娘這男靴是給誰做呢?李彩霞立即想到了昨夜送錦娘過來的宋青衫,這賃房的銀子,也是宋青衫給的。而且出手闊綽,一給就是半年。
李彩霞心中好奇,忍不住問了一句:“你靴子是給誰做的?”
錦娘聞言,略略低了頭,伸手撩了撩耳邊的發,這才輕聲道:“給我大伯哥做的。要不是他,我們母女二人無安身之所,我彆的也不會,便給他做雙靴子。”
李彩霞不由得悄悄打量了錦娘兩眼。
若非至親之人,譬如父母、兄弟、丈夫、孩子,哪個女子會給他人親手做衣物?
當然,為了營生賣錢的除外。
錦娘嫁過人,又生養過,這種事情不會不知道的。
她卻並不避諱什麼,親手給自己大伯哥做靴子……
李彩霞心意隱隱有了個想法,不過眼下她和錦娘才剛認識,這種話就不該問了。
兩人邊做針線邊閒聊,錦娘向李彩霞打聽在哪買菜種:“我想在院牆牆根邊鐘一排蔥花大蒜,免得日日去買,既省錢又方便。”
李彩霞知道錦娘是想省點錢,便告訴了她哪裡可以買到菜種子。
……
一連數日,宋毅和萬柳都在走街串巷,多數商戶是肯聽勸的,但也有人抱著僥幸心裡明知故犯。
宋毅也不客氣,規勸一次後,再發現有人將醃臢汙穢隨意堆放,便直接找到酒樓掌櫃,提著人就往外走,帶去街道司打板子。
這樣殺雞儆猴一次後,便再也沒人敢輕慢了。
這日發薪日,眾人去賬房領了各自俸祿,個個喜氣洋洋。下值後,隊頭謝之譽請大家喝酒。
酒足飯飽之後,眾人麵上都帶了幾分醉態,謝之譽起身告辭,拉著宋毅與他一道走。
謝之譽拉住宋毅說話:“宋毅,你今年二十又四了吧,年紀不小了,怎麼還沒想著成家?萬柳和你同歲,孩子都有了。”
“……我暫時沒這個心思。”婚嫁一事,宋毅未曾考慮過。
一來他身家單薄,娶妻生子隻怕是委屈了家人,二來他也的確沒有合意的人。
“也是該想想終身大事了。我有個表妹,正是婚嫁之齡,她家經營了個早食攤子,家在京中有一處小宅,與你正是相配。”
原來謝之譽是要給宋毅做媒。宋毅是外地人,家境貧寒,但他有份公家差事,人也踏實能乾。有些積蓄的小門戶便願意找這樣的女婿。男女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