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
“趕走外地佬!”
狂熱的氣氛被鼓動了起來,那些村民舉起了草叉和棍棒,覺得自己是同邪惡巫師戰鬥的正義之士。
而蓋裡斯在聽著對麵那個年輕人的鼓動話語後,麵目便逐漸猙獰,就個人感官來說仿佛和看到屎一般。
這TM什麼見鬼的基督教版異端封建迷信。
迷信,因無知而堅信,利用他人無知去鼓動他人,為自己火中取栗,謀取私利。
這無獨於宗教、無獨於時代,而就是因為無知!
真就屬於放在羅馬教廷裡,都能讓那些樞機主教感到紅溫,覺得這群崽種太落後、太迷信、太JB無知,屬於要送上火刑架糾正一下錯誤思想的對象。
要知道哪怕是羅馬教廷,現如今都還沒開始獵巫運動,要等到幾十年後,才會成立教皇異端審判庭,而《女巫之錘》那本書更是1487年才出版的。
蓋裡斯深呼吸一口氣,收斂好自己臉上那被惡心到的表情,然後決定進行魔法對攻。
“我本來是不想這麼做的。”
蓋裡斯剛開口時並未引起對麵那些農民的關注,那些村民們依舊在那年輕人的鼓動下喊著口號。
可當蓋裡斯脫下自己上衣的時候,便成了場麵上的焦點,所有能看清蓋裡斯上半身的人,都不由得呆住了。
傷疤!傷疤!傷疤!
一道傷疤,雖已愈合,不再滲血,卻依舊如刻刀所刻般猙獰恐怖,令人生畏。
當蓋裡斯呼吸時,那道自胸膛綿延至腹腔的的肉痕,猶如蜈蚣活物般扭動,暗紅的色澤,仿佛炙熱的炭火在其中燃燒。
這樣一道傷疤必定入肉極深,必定是被開膛破肚過!必定是連其中的內臟也被攪碎過。
可以說,在受過這樣的傷勢後,就不可能存在活人!
但傷疤的主人還活著,站在眾人的麵前,向眾人展示自己經曆過的苦難,向世人宣講新的教義,向世人宣告一個新的紀元時代即將到來。
“我現在想明白了,同我那位被天父派遣來世間傳講天國福音的兄長不同,我沒有他那麼仁慈,也不能如他那般行諸多神跡,更不可能替世人承擔起原罪。”
“萬軍之耶和華遣我來這世上,並非要向世人傳福音,而當叫大地起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