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自是借坡下驢,掃了一眼大帳,典韋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了,隻有一個百裡虎,“百裡虎,你安排一下人手,把這些隨軍出征的大哥手裡的人頭作好統計,務必今晚晚飯前完成。”
“喏!”百裡虎又被抓了壯丁,領著民夫出去了。
大帳中隻有糜貞與林俊兩人了,一時間,氣氛頓時開始有點尷尬,“嗯,那個......那個糜小妹,謝謝你的替我解圍啊。”林俊撓了撓頭,看著眼前的糜貞,今日算是正式見到她穿女裝打扮,頭發草草地用了一根紅繩束於頭頂,但卻沒盤起來,而是像一束馬尾一樣在後麵,隨著她說話與動作來回擺動,顯得整個人靈動無比。一張瓜子臉,兩頰還有一個淺淺的酒窩,身穿一件綠色的長裙,更顯嬌俏可愛。一時之間,竟有點癡了。嗯,沒錯,就是一副豬哥相。
你的酒窩沒有酒,我卻醉的像條狗!
看著那淺淺的酒窩,林俊大腦裡不由得閃過這麼一句。“嘻嘻,壞蛋,怎麼在發呆,我說你欠我的錢什麼時候還?糜貞沒頭沒尾的一句,把林俊從夢遊中驚醒。那種久違的怦然心動感覺襲來。自己來到這個世界上還是第一次。
“嗯,沒......沒什麼。走吧,我們出去走走。”林俊略顯心虛,但依然是強作鎮定說道。
“嘻嘻,好啊。”糜貞一副小迷妹的樣子。“是不是帶我去溜馬?我不會騎馬哦,我們要共騎一匹。”
“哦,不了,我想陪你在城中隨便逛逛,看看有沒有什麼合適你的,我買點東西送你好了,順便看看城中還有什麼要收拾收拾的。”林俊不是不想出去放風,特彆是這種帶著美女出去的,但他心裡真的是有所放不下,主要是想看看這戰亂後的稒陽縣搞成什麼樣了。
不得不說,不管是哪個朝代的女人都是喜歡逛街的,儘管這個稒陽小城的街道並不繁華。最起碼在林俊的眼裡不算繁華。兩人走在大街上,林俊很快就被打敗了,隻有一個字就可以概括:買買買。
糜貞在前麵領路,像一隻出籠的小鳥一蹦一跳的。看到有兩匹比較好一點的布料,買!這個適合大哥。有一條綠色的腰帶,買!這個適合二哥。有個貨郎挑著雜貨走過,有一些小糖人,買!這個適合自己,真好吃!走到那肉鋪她都想買......
林俊第一次見識到女人的購物瘋狂勁。還好,東西可以用呼雷駁馱著,如果讓他拎,估計現在手上都得塞滿了。就這樣,兩人從城東走到城西,又從城南轉到城北。
逛了一圈,林俊總算回過味來了,這小妮子專挑多女人的地方把自己往那裡帶,還一點也不避嫌。莫名其妙的,林俊想起了自己小時候老家村頭的那條大黃狗,總喜歡抬起一隻腳到處撒尿,父親告訴自己,這是動物在宣告自己的領土權。
看那小妮子拉著自己向一群小媳婦或者是一些少女介紹那種耀武揚威的感覺,差點就把“這是我家男人”這幾個字寫在了臉上。這也是在宣告某種主權。
林俊似乎聞到了一股尿騷味,自己這是被標記上了啊。那豈不是為了一棵樹放棄了整個森林?看著隻露出一個大腦袋與四條腿的呼雷駁,林俊忽然興致缺缺地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