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將軍府起勢(1 / 2)

第二日,明輝一早就帶著明晏出了彆院。

等他們小半日後回來,將兩封文書拿給明昭月看。

明昭月掃了一眼,其中一封是和二房分家、重立族譜的官府文書,另一封則是明輝狀告明輝夫婦貪墨銀錢,狀告周香玉母女殺人放火之罪,上麵皆有明輝的親筆畫押。

明昭月看著兩封文書若有所思。

過了官府名錄,他們大房就算是真正分出來了。說句不好聽的,日後就算明耀一家犯了什麼誅九族的大罪,也不會波及他們。

這是明昭月一直想要的結果,隻是沒想到父親做得這麼果決,甚至還打算重修族譜。

至於那封狀告書,她更是沒想到。

難怪昨天父親讓兄長且等今日,原來他早就想到了此種辦法。

明輝將所有放火的人證物證交到官府,周香玉母女放火殺人基本成立。官差到明家拿人時,沒想到周香玉一口咬定所有的事是自己所為,獨自包攬了所有罪名。

於是,周香玉被押往了刑部大牢關押,擇日判決。

明耀帶著明楓來到彆院求情,想要明輝撤了狀紙,可父子二人吃了個閉門羹。

明耀雖未參與放火事件,但他治家不嚴,官府給他判了個罪名昭示,以儆效尤。

作為明耀這樣要麵子的小官,罪名告示貼在官府外,真是讓他的臉丟儘了。於是,他也沒有心思再為周香玉奔走,每天隻想躲起來不見人。

至於老夫人,大火之後就病倒了。據說每日渾渾噩噩,總是昏迷著。

本來明家就被大火燒得不剩什麼,二房沒銀子修葺,就搬到了唯一還沒被燒的悅來院住下,明耀給老夫人倒是騰了間最乾淨的屋子。

至於明婉柔,則厚著臉皮回了秦王府。

隻不過,聽說她有可能參與放火明家一事,秦王並不見他,讓她在自己屋子裡待著。

明婉柔數次忍著身上被烈狗撕咬的傷痛,要去服侍秦王。可秦王一看到她手臂胸口的傷痕,頓覺沒了任何興致,連安慰都沒有,起身離去。

明婉柔明顯感覺到,自己在王府的地位一落千丈。她覺得,一定是自己身體帶傷,不美了,才讓秦王厭棄的。

可她此時並不知道,秦王不把她當回事,還有一個原因,那便是他如今的心思都在側妃文夫人身上。

文夫人有孕了。

秦王到了四十歲以後,並不容易有子嗣,好幾個側妃夫人都沒懷上。

快十年了,這是他十年裡第一次傳出有孩子的消息,便對文夫人十分上心,一天三次跑她屋子裡跑。

他還讓大夫把脈,聽說是個兒子,秦王高興得都無法入眠,索性住在了文夫人的院子。

在明輝一家四口搬入彆院的第二日晌午,程林來了彆院宣旨。

這次動靜很大,比上次軍報剛傳回時,給將軍府宣禁令旨時,陣仗大得多。

“大將軍明輝以身護國,與敵軍簽訂停戰協議。副將杜念珍力保城池,巾幗不讓須眉。小將明晏心懷大義,神勇威武。明家女明昭月,聰慧果決,孝心可嘉。一家將門,個個堪為表率。茲定於七日後,在五鳳樓登台祭祀,設宴論功,嘉獎虎將能臣。欽此。”

程林大聲念完聖旨,隨後來到明輝麵前。“恭喜明將軍,接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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