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審判長。”
蘇白坐在審判台席位上,已經整理好了相關的訴訟材料,開始陳述其訴求:
“審判長,我方法律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我方認為,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名稱“喬丹”,與我方委托代理人“喬丹”,有著高度的重合。”
“並且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還利用“喬丹”在國內的體育籃球方麵的名氣,銷售其運動品牌。”
“構成了盈利行為。”
“並且在主觀上存在著故意的行為。”
“達成了侵犯商標的具體事實。”
“基於以上。”
“我方認為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構成了侵犯我方當事人權益的事實。”
“所以我請求審判長能夠結合著相關的事實,判定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屬於侵害他人權利而獲得的非法商標。”
“屬於無效商標,不可進行商用。”
“同時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給予我方賠償。”
“並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承擔公開道歉的責任。”
“具體說明喬丹體育有限公司與喬丹本身並無任何的代理關聯和聯係。”
“由於本次訴訟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侵害我方權利而造成的訴訟。”
“所以基於這點,我方請求法院能夠判定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承擔本次訴訟的所有費用。”
蘇白的陳述很簡略。
說白了就是表明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為非法商標,請求審判長判定。
並且進行一係列的索賠,還有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責本次的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是按照訴訟金額的百分比進行抽取的。
這一次涉及到的訴訟金額相對來說比較大,所以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訴訟費用。
隻是.…
在蘇白進行相關性的陳述的時候,被告方委托律師席位上。
張遠和肖有誌顯得完全不在意,甚至張遠還在不知名的笑些什麼。
看上去是絲毫的不認同蘇白的這個陳述觀點。
審判台席位上。
在聽取完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後,梁有成又將目光落在了被告方席位上。
“被告,原告方已經陳述完了相應的庭審訴求。”
“現在請陳述你方的訴訟請求以及相關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對於這一次終審,張遠和肖有誌早有準備。
在聽到審判長的話後,張遠當即開口:
“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被告方對我方提出來的控告。”
“首先,我方不認同,我方侵犯了喬丹的這個商標。”
“因為我方的注冊商標是中國喬丹,與原告方所謂的喬丹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瓜葛。”
“隻根據這一點,我方就不認同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對我方的訴訟完全是憑空捏造。”
“對我方的名譽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損失。”
“國內的有些購買群體購買了中國喬丹,他可能隻是認準了中國喬丹這一品牌,而不是所謂的借助什麼籃球明星的名氣。”
“再者。”
“我方的商標與原告方的當事人有著怎麼樣的瓜葛嗎?”
“壓根沒有!”
“所以,對於原告方的訴訟請求,我方認為完全可以駁回。”
“另外.…審判長,我方還想要在這場庭審上提出一個請求。”
“那就是原告方多次在公共場合,聲明,我方盜用其商標來危害我方的市場信譽,聲譽,對我方造成了巨大的商業損失。”
“對此,我方要求提出賠償。”
“要求原告方賠償我方6000萬人民幣。”
“以上就是我方的訴訟請求內容。”
在聽到張遠的訴訟申請的時候。
庭審原告方席位上,蘇白一開始還覺得正常,可是到後麵就越來越不對勁。
???
要求原告方對被告方的名譽損
失的侵害賠償6000萬人民幣?
好家夥!
被告要求原告賠償6000萬的名譽損失!
被告方的要求可是真敢提呀!
這還來反咬一口了?
而另一邊,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不少人也被被告方的這一陳述給震驚到了。
“啥玩意?瘋了吧?被告方竟然主動提出讓原告方讓人家“真喬丹”賠給他6000萬人民幣?!”
“這要是真判賠了,那可是真開了曆史先河了!”
“哈哈哈,有一種假李逵一拳把真李逵打死的感覺!”
“不得不說,這個被告方的要求提的還真的是過分,讓人家賠償6000萬,他怎麼有臉開口的?”
“笑歸笑,鬨歸鬨,但是如果這場庭審判決被告方勝訴了。
那麼被告方的提出申請還真的有可能被法院同意和采納!”
“艸?那不是完完全全欺負人,還要讓人賠錢嗎?這麼離譜的嗎?”
“的確離譜.…不過還是要看判決結果的吧,這場庭審隻是剛陳述完訴訟請求,再看看再說!”
庭審場外的事情和議論,張遠並不知道。
但是他清楚.…隻要法院方麵判定了原告方敗訴。
那麼他們一方,完全可以去索要這6000萬的商譽損失。
而這場終審,他們已經做足了完全的準備。
所以.…基本上不會出現任何的意外情況。
提出來的訴訟請求都在其掌控的範圍之內。
想到這裡,張遠看向了原告方席位,心中不禁默念。
你一名刑事律師,來商標案摻和什麼?
在刑事領域,伱是全國頂尖的,可是在商標案中,還能勝訴嗎?
可能嘛?
不可能。
張遠看著肖有誌笑了笑,兩人對於這場庭審的結果。
說實話,他們已經篤定了,他們不會敗訴。
畢竟.…有了一審和二審的經驗。
…
PS:求求月票~
手機版:
『點此報錯』『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