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PS痕跡?有沒有可能是假的?”
“目前還不能肯定,其他同事已經去裴氏了,我們過來先找你了解情況。”
馬芳芳收回手機,然後意味深長地看著我。
“江欣,你聽我說,一定要把你知道的一五一十說清楚,哪怕是你負責,也不要推脫。”
“大樓現在還沒有人入住,如果有人進去再出事......”
那就是惹上人命官司,誰負責誰就要坐牢。
我深吸一口氣,對著她笑了笑。
“小馬警官,你認識我的時候,我二次癌症複發剛完成手術。”
“手術前半年左右的時間,公司的項目我就已經不負責了。”
“手術之後,這個項目也並不在我手裡,而且前後應該有大半年的時間我都不負責公司業務。”
聽我這麼說,馬芳芳點點頭。
“對,確實是這樣。”
“她那時候命都快沒了,怎麼可能工作?”
“小馬,注意言辭。”
有點仇視我的警察開口提醒她。
很顯然,她對我的信任其他同事有些不高興。
他又看向我,“你能提供你的醫療記錄,住院時間,或者是手術記錄嗎?”
“可以,醫院係統現在都是有記錄的,我可以馬上調出來。”
盛文禮在一旁不鹹不淡地說道。
他冷漠的目光掃了一圈警察,然後悠悠問道:“我想問一下,舉報人信息你們查了嗎?總不好讓江欣陷入自證清白的怪圈吧?”
“還是說,有人知道她會三次複發癌症,命不久矣,所以讓她當這個冤大頭。”
“而警察同誌也相信一個手裡有錢又有絕症且未在現場的非負責人,應該對此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