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讀者書(不定期更新)(1 / 2)

枯坐在電腦前一天,寫了些劇情又刪了,零零碎碎談一下我寫這篇文的過程和想法。

這篇文之前,我經曆了長達三個月的近乎單機的寫作生活,寫了60w字。我不是文科生,寫作功底不足,社會閱曆不足,更已經失去了少年心性(認識到社會和人不是非黑即白),受過現實磋磨,嘗過世態炎涼人情冷暖,所以我寫出個垃圾網文,是必然的事情,而我對此心知肚明,寫網文沒有內投過,一直都是直發,嘗試了很多次不同開頭,這篇才被撈起來簽約了(很感謝編輯,但是我確實沒精力撐到日更四千吃完全勤了)。怎麼簽的呢?第一章審核發出去之後,突然很多人評論問我說,還有嗎?我大驚,然後大喜,居然有這麼多人期待著之後的故事,於是我從26號下午6點多開始,一直寫到27號早上8點,廢寢忘食、沒了命地寫,文思泉湧,寫出了後來被罵無數次的開頭劇情相對獨立的6章(晚6點到早8點,我寫了3w字,刪刪減減發出來2w)。最終也在讀者建議下,修改了開頭,但仍然——怎麼說,先說說彆的吧!

路人沒看過原著,進來會發現【這篇文怎麼不爽】,而原著粉根據其看過的不同作品,又會發出【和xx怎麼不一樣】,諸如此類的疑問。我可以說,我沒辦法讓兩個群體都滿足,但我可以讓兩個群體都不滿意(對,沒錯,這就是我,一個口味已經很叼的老書蟲寫書,我知道怎麼寫能爽,也知道原著xx刊是xx劇情,但我就要這樣寫,看我不爽你就自殺)。

我個人閱讀網文有十五年餘,貫穿了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時光,總算下來小說閱讀時間1w+小時,經曆了那段網文百花齊放的年代(我甚至看過全篇用文言文寫了幾十萬字的網文,還艱難地用啃下去了)。所以,對於目前網文發展和現狀,能理解,但我已經看不進去現在的網文了,也寫不出讀者喜歡看的網文,我的文筆還未成熟,從思維上就已經被時代拋棄了。

網文最大的對手是短視頻。從寫網文之前,我就聽過這樣的說法,直到開始寫才慢慢有所體會,又在前幾天突然似雷霆在耳邊炸響般明悟。

短視頻的時間短,信息量大,節奏快,而且還可以根據受眾進行精準分類推薦,不喜歡直接動動手刷走。網文的對手是短視頻,現在很多中層及以下作家,不得不為了從短視頻爭取讀者,而做出改變。如何改變?那就是爽。(中層受歡迎的作者,很多變成日更上w的密集劇情密集爽點大綱文了,我真的很難看下去這種)

就像周圍人總是很多,所有的路徑都已經探明,沒有閒暇供人到處遊玩探索,這是一場目標清晰明了、比拚技術的大逃殺,落地後沒有立刻xxx就已經被淘汰了。網文也是如此,隻有已經打出名氣的老作者才有探索不同文風的自由。其他中層及以下作者,但凡靠網文吃飯,想掙錢,就不得不和短視頻較勁進行改變。如何改變?爽!爽!爽!還是爽!網文的本質就是商品,就是爽文,不爽的網文就是不合格的商品,沒那麼多自由探討人生哲理、品味日常溫馨。這就是我的感悟,現在才發現,那些看似荒謬的小說技巧,是如何抽絲剝繭為我展現最真實的網文現狀。…。。

我寫不出爽,我儘力了,哪怕是無敵,哪怕是戰鬥中從不會流血,依然有很多人覺得不爽。舉個例子,角鬥場,主角和貝恩的戰鬥,哪怕貝恩完全傷不到主角,甚至施展陰謀詭計用氪石粉,把主角誤當成原版超人害怕氪石,然後主角反倒被敵人的詭計給加強,立馬一飛衝天把貝恩掐個半死扔下去,這種先抑後揚的情節都有人看到會破口大罵,覺得超人居然會被貝恩打得後仰???如果是原著粉這麼說,嗬嗬,超人挨揍死去活來變成消耗品的時候多了去了(某種程度上超人已經變成力量衡量單位),但如果是路人看到“超人”甚至是“邪惡超人”就進來了,結果發現文不符題,我很遺憾,我儘力了,看來想要爽就得寫小人物成長史,那樣才有升級打怪的餘地,怪不得沒我想看的“主角已經很牛然後發生了xxx”,因為這種根本就不好看,都躺在書庫裡等人去定向。

爽是什麼?爽是打臉,是出人頭地,是黃金屋顏如玉。如果我這本要寫得很爽,那就會變成兩個字,“殺”和“收”,不停地鋪墊對手有多牛然後主角把他滅了,無限套娃,然後不停地收女。對,我知道怎麼寫很爽,正是知道我才不想這麼寫,我寫不出來。

另外說一個話題吧!【美式思想有毒】,如果是看了很多漫畫,或者正在寫美漫小說的,一定能有所體會。美漫中很多角色,無論是背景還是行動,都和他們的土壤分不開聯係,而他們的漫畫也借鑒了很多他們社會矛盾、曆史、神話宗教、經典名著等。就最簡單一個衝突,有些事,在他們那裡不違法,在我們這裡違法,而這又是美漫原著劇情,那我是寫還是不寫?更何況是從美漫降維成文字,很多能用畫麵衝擊感讓觀看者接受的東西,隻剩下槽點滿滿的劇情,寫出來純招人罵還犯法。

如果不能理解【美式思想有毒】,我可以從角色的角度剖析,舉點彆的例子。

超人,這個角色怎麼來的?隻看漫畫,他是個氪星人,氪星爆炸後千裡迢迢來到地球(當然,最開始超人的角色火了,才有後補的設定,很多都是這種先有故事再有背景)。但如果從現實考慮,我可以說,這是一個向世界展示美國鼓勵移民的漫畫角色,超人在他的星球就是個普通人,氪星毀滅(如果是現實,那就是戰爭等因素),超人來到地球(移民入美),然後在這片土地通過太陽擁有強大的力量(展示了是這片土壤給你的力量,自由阿美莉卡大舞台有本事你就來,呆你原來的地方那麼平庸屈才了,他這環境好能讓人才發揮本事),然後守護城市守護國家(這裡的國家主要還是美國),如果不知道這些立場和思想會有什麼影響,請“蛋福”“Egg?Fu”。

蝙蝠俠,DC一哥,這個角色在漫畫中是什麼?西方龍傲天角色,以人類之軀挑戰神明,超越超人,成為最受歡迎的DC角色。但有沒有想過,蝙蝠俠就是資本家?就是商人?看過原著就會自然而然接受,不會想什麼,因為蝙蝠俠就是這樣,不喜歡的也不會看。但是沒看過原著的路人,就會覺得這很不正確,金錢=正義?金錢=力量?資本家控製城市,想乾什麼就乾什麼?很遺憾,沒錯,這就是為何【美式思想有毒】,蝙蝠俠用自己身為資本家的影響力改變城市失敗了(當然和漫畫要畫下去劇情必須這樣有關,不當蝙蝠俠彆人看啥,而且不殺原則最開始也起源於家長投訴),然後在夜晚成為披風鬥士,散布恐懼,將犯罪率降至比紐約還低,他們在他們的國家能接受,因為他們的土壤就是如此,但我寫出來又不是給他們看,所以我經曆了巨大的內心遲疑抉擇,最終還是決定用我自己的方式,不按照原著,而是抓部分設定部分劇情,相當於寫半原創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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