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我是個冷血的人(2 / 2)

瘋魔成佛 唐小豪 3297 字 2個月前

這裡不得不提一句,天府機場實在太遠了。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們就直奔川大博物館。

我很輕鬆就在展區找到了青銅簋,上麵的“坤”字銘文非常顯眼。

下麵介紹並沒有寫是我外太公捐贈,隻是寫了民間搜集得來。

我不明白為什麼外太公要把王家的青銅容器捐出去,卻把呂家容器留下來。

這個問題暫時擱置,以目前掌握的線索,我是無法推測出來的。

池書瑤拍照後向上級領導彙報情況。

隻有暗組才有辦法把青銅簋弄出來,我既沒辦法也沒能力。

退一步說,就算我可以,我也不敢,就算不判死刑,牢底都會坐穿。

我們倆在蓉城休息一晚,第二天也就是3月11日租車前往詩城。

如果我有一個正常的家庭,我肯定會帶池書瑤去見父母。

可我沒有,所以,池書瑤就在我家後麵的那條小吃街等我。

如果不是池書瑤,我都不知道那條街叫火炮街。

火炮街就是詩城著名的小吃街。

我在那條街上走了那麼多年,從來沒有留意過街道的名字。

我就是這種絕大部分時間都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

哪怕是我身處的真實世界,我都需要透過池書瑤才能看見。

我其實不願意詳細寫下我回家發生的事情。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我與父母的積怨是不可能化解的。

總之,我父親將頭骨交給了我,我母親也將外婆留下的紫檀木盒給了我。

我把裡麵的首飾拿出來給了她,這些東西我不要。

可我母親也不要,讓我自己處理,因為那是我外婆給我的,不是給她的。

我知道她很生氣,但也無可奈何。

我媽和我爸一樣,對我再不好,對其他親人都很好,也很聽父母的話。

我拿著東西就走,剛要出門,卻看到了我兒子回來了。

你們沒看錯,我寫的就是我兒子,我的確有個兒子,今年已經讀初中了。

我兒子小名叫糖果,我一直叫他果果。

首先我得說明,不是我把我兒子扔給我父母不管的。

果果是我親手撫養到小學二年級,又被我父母偷偷帶回詩城的。

當時我在劇組工作,他們倆哄騙孩子說回去不用上學,然後帶著孩子坐火車離開。

因為孩子戶口本不在他們手裡,他們坐不了飛機,隻能坐綠皮火車。

我得知這件事直接報警,你們猜猜他們是怎麼給警察說的?

他們告訴警察,我虐待孩子,所以才帶走。

兩人在火車上又哭又鬨,警察也沒辦法,最終讓他們走了。

這絕對不是我杜撰虛構的,沒有半個字是假的。

從那時候開始,我和我父母就幾乎不聯係了,但我兒子的撫養費依舊由我承擔。

其實我對孩子的態度是不喜歡也不討厭。

我當年能那麼有耐心一個人把我兒子帶大,主要原因是責任。

既然是我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那我就有責任撫養他,照顧他,愛護他。

我更擔心的是,他會成為和我一樣的怪物。

好在是他沒有,他很正常,但在學習方麵糟糕透頂。

現在學習怎樣,我不清楚,我也不想關心。

總之當年我甚至都覺得我兒子笨得讓我害怕。

我兒子那時候邏輯思維極差,而且很沒有耐心,完全不像我。

所以,那時候我有時候會想,我寧願他變成和我一樣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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