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既然要禮物,就送給他吧。
於是我以最快的速度包好字畫,並拉了朵花,回到了餐廳。
繁華並不在餐廳,而是坐在餐廳露台的搖椅裡吸煙。
這會兒又開始下雪了,雪花幾乎有拇指指甲蓋那麼大,一片片地飄下來,直如棉絮一般。
我來到繁華的身邊,遞出我的禮物,說:“送你。”
繁華把香煙含在口中,在煙霧中微微眯著眼,拆開了包裝紙。
最初打開字畫時,他顯然眼睛一亮,看來是真的喜歡。
但隨著字畫展開,他眼中光芒開始消失,最後看到落款時,乾脆一把丟到了地上:“不要。”
我心疼地把畫撿起來,問:“為什麼不要?”
“太醜。”
“……”
這上麵的花鳥栩栩如生,哪裡醜了?
“而且還是贗品。”繁華睖了我一眼,道,“你就這樣糊弄我的?”
我說:“這怎麼會是贗品?這是我從畫展上買的!”
繁華冷哼一聲:“畫這幅畫的家夥我知道,他就是專門畫這些水貨,炒作起來騙你們這些不懂藝術,還偏偏愛附庸風雅的暴發戶。”
我不敢相信:“你亂說的……”
繁華冷哼一聲:“網上都有,自己去查。”
我不死心,掏出手機,在瀏覽器裡輸入畫家和畫的名字。的確不太好查,但終究還是找到一些帖子談論這件事。
帖子看樣子是專業人士開的,內容就跟繁華說的一樣,我看了一會兒,便刪掉了網頁,熄滅了手機屏幕。
這時,繁華撩起眼看過來:“花了多少錢?”
我說:“一百三十萬。”
繁華發出一聲嘲諷的笑,微微閉上眼,靠在搖椅上自在地晃。
我站在原地,拿著那幅畫,心臟就像在被火灼燒一般。
我的確不懂藝術,任何藝術都不懂。
因為我從小隻喜歡數學,我的全部天賦都在這裡。
我也不喜歡附庸風雅,我隻是想……討好他罷了。
我轉身下了露台,回到房間,在梳妝台的櫃子裡找到了那套珠寶,回到露台時,繁華依然在那裡。
聽到我的腳步聲,他睜開眼,看了過來。
我放下珠寶袋,說:“我沒有禮物可以送你,你的禮物我也不收了。謝謝你的好意。”
說完我便轉了身,心裡還有一點輕鬆。
下台階時,身後又傳來繁華的聲音:“我說了,不要就去丟了。”
我轉身回到桌邊,拿起首飾袋,然後推開了窗戶。
正要扔,身後又傳來一聲笑:“靠彆人養活的小公主就是不一樣,二百萬的東西說扔就扔。”
我轉過身,說:“是你讓我扔的。”
繁華將左手手肘撐在搖椅扶手上,手掌撐著臉。他挑起眉,眸間透出幾分冷厲:“我還讓你收呢,你怎麼不聽?”
我說:“我沒有讓你養過,養我的一直都是我爸爸。”
繁華輕蔑一笑:“以後就是我了。”
“不會的,永遠都不會是你。”我說著,將袋子放到桌上,“晚安。”
我回房鎖好門,不想開燈,便摸黑在沙發上坐下。
窗簾沒有關,雖然沒有月光,但雪地是白慘慘的,照得屋內也有些光芒。
我看見那副畫還放在床上,便將它拿過來,展開看了看。
它真的很好看。
就像我跟繁華的這段婚姻一樣,看上去真的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