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大婦的度量】(1 / 2)

夢回大明春 王梓鈞 4897 字 7個月前

遠征歸家是件大事,即便王淵一再要求簡化禮儀,黃峨依舊帶著家中奴仆,鋪著地毯迎接王淵進正門。

香香一切都是迷糊的,她跟在黃峨身後,彆人做啥她做啥。但她看不清黃峨的手勢,隻能借鑒對麵的男仆,雙手相交於胸腹間,對著王淵屈膝行禮(明代萬福禮,是把雙手正放在胸腹之間,前麵有章節把位置放錯了。特此更正。)

“錯了。”夏嬋低聲提醒,忙把香香的左右手換位置。

不論是作揖,還是行叩拜禮,都要遵循男左女右的規則。

比如男子抱拳見禮,必須左手在上。若換成右手在上,即便同一個姿勢,也直接成了給人吊喪。

女子剛好相反。

央視春晚,主持人就經常給全國人民拜喪。包括那些賀歲片,也各種春節期間給觀眾拜喪。

老子真要謝謝您嘞!

夏嬋雖然嘴碎善妒,但腦子還拎得清。沒有大聲嚷嚷,而是小聲提醒,悄摸把香香的姿勢糾正過來。

王淵跨進大門之後,便把仆人們遣散,握著黃峨的手說:“小妹,我走了一年,家裡辛苦你了。”

黃峨心中的怨氣,瞬間徹底消失,臉紅著抽手道:“旁人看著呢。”

“看著就看著唄。”王淵笑道。

就這樣,黃峨被拉著手,一路甜笑著回去。又服侍王淵更衣沐浴,忙了好半天,夫妻二人終於結伴去飯廳用膳。

為了展現自己的大度,黃峨把香香喊來同桌吃飯。

香香完全搞不明白,稀裡糊塗跟著坐下,也不知該說什麼,隻坐在那裡一個勁兒扒飯,而且筷子都還沒有用得利索。

在明代,妾室分兩種,一種是良妾,一種是賤妾。

良妾出身於良家,地位稍高一些。若被正妻虐待,父母可以告發,原則上可得朝廷支持。

英宗朝有位監察禦史,納縣丞之女為妾,結果被正妻毆打。縣丞直接告到刑部,說監察禦史強納良女為妾。按律當施以絞刑,遇到大赦逃脫死罪,但也因此被流放戍邊。

這種案例不止一兩個,但凡良妾被正妻淩辱,娘家都可以告其強納良女為妾。主編《四書大全》、《五經大全》的永樂朝首輔胡廣,其兒子胡穜(時任禮部郎中),就是因為這種事情被發配邊疆的。

所以明朝中前期的京官,不會胡亂納妾呢,麻煩事兒太多了。

首先,官員納妾要立文書,還必須上報朝廷。而且妾室偷人,會被同僚嘲笑,會被言官彈劾,嚴重者還要因此丟官。若納同僚或下屬的女兒為妾,那風險就更大,輕則降職,重則流放。

這麼多糟心事兒,何必正式納妾,多幾個通房丫頭不香嗎?

嗯,這是明代中前期的情況,中後期就徹底敗壞了,便是言官都懶得彈劾。民間就更扯淡,按照規定,沒有官身的平民,四十歲以後沒兒子才能納妾,可誰他媽管那麼許多?

至於賤妾就更好理解了,出自賤籍,跟奴仆沒啥區彆,隻要不被打死即可。

香香來自西域,說不好是良是賤,但肯定沒資格同桌吃飯。黃峨這個舉動,讓王淵舒了口氣,慶幸家裡的醋壇子沒被打翻。

“二哥,這是納妾文約,我已經準備好了。”黃峨拿出一式兩份文書說。

王淵愣了愣,愈發心虛,硬著頭皮簽字畫押,然後又拿給香香簽字。這玩意兒,還要送去朝廷報備,否則被發現了要遭彈劾,而且性質非常嚴重。

“妹妹,把文約收好。”黃峨說道。

香香全程稀裡糊塗,隱約明白這是自己的婚書,但不知道是自己後半生的保障。今後她的兒子如果做了重臣,或者女兒當了皇後、貴妃,香香是可以獲得誥命的。又或者王淵立下驚世奇功,香香作為妾室,也能獲得誥命,但至少要比黃峨低一級。

黃峨笑道:“繼續吃飯吧。”

王淵埋頭扒飯,不敢搭腔,慚愧至極。

黃峨不理王淵,給香香夾菜說:“彆隻顧著吃米飯啊,快嘗嘗這個。”

“嗯,多謝姐姐。”香香覺得這位姐姐真好,不像父親說的那樣會欺負自己。

這姑娘的性格有點憨,一路隨軍吃得不好,遇到美食胃口大開,足足扒了三碗飯進肚。還捂著圓滾滾的肚子,一臉認真的說:“雞肉,真香,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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