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報刊管理臨時條例】(2 / 2)

夢回大明春 王梓鈞 5040 字 7個月前

同時,長興知縣黃光升,因在浙江率先完成清田,並且認真負責不出錯漏,授予散階“承事郎”,平調去隔壁的德清縣清田。待湖州完成一條鞭法改革,黃光升立即回京述職,另有重用。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

黃光升隻是個普通進士,在京城觀政三月,就被外放長興當知縣,結果成為浙江第一個完成清田的知縣。

曆史上,此人累升戶部尚書、刑部尚書,還是一個水利專家,改進了自宋代以來的海堤修築技術。他還救過海瑞,海瑞上疏引來嘉靖暴怒,當時包括徐階在內,很多人都在救海瑞,但頂多能讓海瑞不死,丟官或者流放是免不了的。

身為刑部尚書的黃光升,卻硬要給海瑞定死罪,且是以“兒子罵父親”的名義,出於孝道和倫理來定死罪。如此,就把海瑞的其他論死之罪撇清,嘉靖一旦殺了就是虎毒食子之昏君。貶官也不行,流放也不行,因為刑部定了死罪,堅決不肯更改結果,搞得嘉靖完全沒法處理,隻能把海瑞關在大牢裡好吃好喝。

對了,黃光升統兵打仗也不錯,北方和南方出現邊患,他都調兵遣將輕鬆搞定。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如今黃光升就因清田入了王淵法眼。

同樣出彩的,還有右副都禦使王以旗,此人以巡撫身份督理湖廣清田。兩年時間,跑遍湖廣三分之一的州縣,推著這些州縣認真搞改革。

王以旗是王淵的同年,之前沒啥交情,這次卻突然冒出來當改革急先鋒。

曆史上,嘉靖有意出兵收複河套,此人立即支持三邊總督收複河套。突然嘉靖又變卦,此人連忙反對收複河套,把自己說過的話全吞回去。然後三邊總督被嘉靖砍了,此人接替擔任三邊總督,順便把邊防事務搞得井井有條。他病死在邊疆,軍民自發罷市悼念,百姓、士卒、蒙古人都念他的好。

王以旗這個家夥,有些類似王瓊。

喜歡揣摩上意,道德底線很低,但隻要讓他做事,他就能超額完成任務。

這樣的人,不能做首輔,隻能做乾臣。

王淵如今變法改革,就喜歡用這兩種人。一種如黃光升,真心支持變法,而且實乾能力強;一種如王以旗,純粹想迎合首輔,同樣實乾能力強。

……

問明白朝廷的處理結果,馬三才心裡更加舒坦。

他隻是一個秀才而已,兩篇文章為名請命,居然擼掉一串官員,已然坐實“白衣禦史”的美稱。

熊過問道:“這報館的館主是誰?”

馬三才連忙回答:“館主為馮先生,以前在南京做侍郎,去年辭官歸鄉創建了報館。此時此刻,馮先生估計在垂釣宴飲。”

熊過扔出一份公文:“把這交給館主,讓他趕緊去報備,你自己也好生看看。我還有要事,就先告辭了!”

馬三才將熊過送出報館,這才開始細讀公文——《報刊管理暫行條例》。

定期公開發行的讀物,皆為報刊。

想要發行報刊,就必須有報館,館主應提前到各州府縣申請報備,且繳納辦報保證金一百塊錢。

一旦報紙刊載的內容有問題,官府有權扣除保證金,甚至是直接取締該刊物。保證金被扣完之後,必須補足一百塊,否則不得允許辦報。

報紙所載內容,不得違反大明法律,不得有傷公序良俗。

報紙所載內容,必須用大字標注題材,如、詩賦、詞曲、廣告、新聞等等。

新聞題材,作者必須署真名,不得用筆名代替。

新聞文章不得造謠,必須寫明時間、地點和人物,必須寫明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此六要素,缺一不可,否則就視為造謠生事,各州府縣可扣報館保證金。造謠後果嚴重者,不但報館被取締,館主和作者也當送去有司法辦。

“嘶!”

馬三才倒吸一口涼氣,王閣老這是要管束天下報紙啊,今後在報紙上寫新聞可要小心。

至少,不能像禦史那樣風聞奏事,必須把事情了解清楚,才敢動筆寫文章拿去報館,否則就要吃官府的掛落。

南京那邊,在野黨聚居地,同樣也收到了這份公文。,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