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在衣兜裡掏了下,林克扔去一卷美鈔:“說好的酬勞。提示你一句,最好彆讓人知道,是你賣了他們的情報。”
勞瑟輕巧地接住美鈔,一入手就知道大概是標準的二十張一卷。
再看到20麵額,他腦子有點懵:這幾句話……能值四百美金?
旋即,他回想起林克的最後一句話:“法科,這家夥不會真要去惹十三街和狂野男孩吧?”
單純談生意,用不著專門叫他閉嘴。
額頭冷汗冒出,勞瑟連忙回去,一把拉住寇德。
以往百般不願的“老大”叫個不停,然後叮囑傻“老大”彆對人提遇見林克的事。
一邊說,勞瑟拖著寇德走向米歇爾家。
他自己一個人都不敢進門的:嗯,這時有個“老大”真好。
……
這邊,林克已經把兩個少年拋之腦後。
泄露林克的情報?倒黴的隻會他們。
林克今天出門,穿的是灰黑色兜帽衛衣+大口罩+墨鏡,除了身高,其它什麼細節都看不出來。
“個頭一米七的黑衣人”這種線索說出來,多半會被團夥成員打死的。
剛才食人魔被擊斃時,超過了十米距離。
還是林克靠近時才吸收到了6能源點,上樓回收屍體後有得到了3點。
讓他想到一個問題:自己不在場時彆人殺掉的怪物,事後回收屍體能獲得多少能源點?
是隻有屍體材料回收的那部分,還是擊殺那部分也一起?這個猜測需要另外的食人魔來驗證。
而勞瑟最後那一句帶著善意的提醒,證明這少年還沒爛透。
所以林克不介意給出一點美鈔。
不用就是廢紙的玩意兒,多點少點無所謂,或許隻能那個勞瑟吃幾頓飽飯。
下樓上車,他去勞瑟說的兩個地方轉悠了一圈,有點撓頭:“果然,不好硬闖啊。”
尤其是以居民樓為老窩的十三街,林克一點進去的想法都沒有。
在寄宿家庭時,他聽不少小混混吹過牛,其中就有這種公寓樓巢穴的布置,號稱沒幾百個警察彆想硬闖。
裡麵有著各種私下開通的暗道,房間裡可以相互通行。
房門窗戶還加裝了鐵柵欄,防護力比林克房子強得多。
以林克現在遠低於成年男性的身體素質,瘋了才會“獨闖老巢”。
狂野酒吧至少有個酒吧大廳,可……特麼一樣是開在樓內的。
斟酌片刻,他還是選擇了狂野酒吧。
這裡是街口,周圍街角的樓房裡能看到它大門與側門,觀察情況的風險較低。
在對角樓房天台上觀察了十多分鐘,林克猶豫起來。
他又不是專業的狙擊手,進行這種危險重重,結果未知的蹲守,忍不住就會懷疑是否有效。
或許,還是再去找其他食人魔殺掉,以後再來驗證自己的猜測?正如此想著,狂野酒吧裡突然響起一陣槍聲,然後很多人大喊大叫。
林克精神一振,接著隨身挎包掩飾,取出了M1A拿在手中,緊盯酒吧兩個進出口。
不過十多秒,兩邊的門前後腳打開,兩邊各有一批人朝外瘋跑,神情驚恐地亂叫,跟見了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