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發,黑衣,戴著寬大的兜帽,長相也是極好的。他獨自喝著一杯酒,沒有搭理任何人,有種格外孤傲冷酷的氣質。
但看到他那一紫一藍如貓眼一般的瞳孔,女服務員也是非常努力才控製住自己不要流露出厭惡或者躲閃的表情來。
總有一些天人族“自甘墮落”,與亞人種結合,生下的孩子有時看上去跟人類一模一樣,偶爾會帶上一些獸類的特征。
這些混血種的處境比亞人種要好得多,在某些比較開明的地區甚至能和人類一樣上學工作,但願意接納他們的人並不多,在大多數真正的人類眼中,他們依然是“肮臟的雜種”。
女服務員的表現已經是極有素質的了,至少,她沒有尖叫著讓保安把黑發青年拖出去,也沒有將他點的麥芽酒直接潑在他臉上然後輕蔑地說:“雜種,你也配讓我端酒?”
她隻是身子儘量往遠處傾斜,然後很少去看他罷了。
這種情況對黑發青年來說已經是最舒服的環境了,因此,他才有耐心坐在那裡喝酒,並且裝作不認識自己的同伴,聽他花言巧語地撩那個身材傲人的服務員。
年輕人剛說了一個網上流行的笑話,女服務員被逗得咯咯直笑,突然她看見年輕人臉上討人喜歡的笑容消失了,轉頭看向旁邊的黑發青年,兩人異口同聲地說:“你感覺到了嗎?”
怔了一怔後,兩人又同時問:“感覺到什麼?”
話音未落,兩人便都愣住了。
皺眉思索片刻後沒有頭緒,年輕人轉頭正想跟女服務員繼續調情,卻見剛才還無所事事的她現在忙得飛起,在好幾桌客人中間周旋,一眼都不往這邊看。
黑發青年淡淡地說:“她肯定把你當成和我一樣的了。”
混血種身上的非人特征有時很不明顯,藏在衣服裡看上去就和正常人沒什麼兩樣了,沒有看到的時候一般人也不會特意往混血種的方向去猜。
但能和混血種在一起的,當然也是混血種。
這是很簡單、很直接的邏輯關係。
年輕人許萊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了,這種事情也不好去解釋什麼,隻能苦笑著搖搖頭,然後氣哼哼地看著黑發青年道:“你欠我一頓酒。”
黑發青年莫規沒理他,轉而道:“剛才那種感覺……到底是什麼?”
林萊沉思片刻,凝重道:“難道是……酒吧的空調開太大了?”
莫規認真地想了想這種可能性,搖頭說:“不,我覺得……我有種感覺……好像是荒原上發生了什麼。”
作為混血種,莫規的感覺比林萊更清晰靈敏。他隱隱有種感覺,好像自己應該知道發生了什麼,卻又說不上來。
“荒原……”林萊自然是相信同伴的判斷,便道:“我們這次的調查也指向荒原,會跟那個有關嗎?”
莫規聳聳肩,沒有說話。
兩人結賬離開酒吧,收拾東西,很快便驅車進入了荒原。
霍加尼克荒原,被稱為鐘吾星“十大自然奇跡”之首,這是一個在太空中都能看到的規則圓形,其邊緣超乎想象的平滑整齊,如同一枚鑲嵌在鐘吾星表麵的金色徽章。
但這塊廣袤的土地上,卻是除了生命力極其頑強的白厄木和極少數昆蟲以外,幾乎沒有任何生命能在這裡長久的生存下去。
同時,這塊土地也是三大國的分界線。
或者說,正是因為霍加尼克荒原的存在,現在的鐘吾星才會是三國鼎立的格局。
荒原上沒有人類生存,自然也就沒有道路,但這塊土地十分平整,連大一點的石頭都沒有,等於四麵八方都是路,開車也很方便。
這裡的磁場也很混亂,一般的指南針都用不了。林萊兩人借助太陽定位,才能知道自己行駛的方向。
停車休息的時候,林萊站在車頂上,張開雙臂,閉上眼睛微微仰著頭,仿佛要擁抱太陽。
他睜開眼睛,視線可以毫無阻礙的看到遠處天與地相交的那一條線,平整的大地猶如金色的海洋,壯闊,美麗,安靜。
“多好的地方啊!”
林萊感歎道:“如果這片平原能夠種植,或許我們鬱金香國再也不會有饑荒產生了吧!”
莫規沒有說話。
雖然鐘吾星的文明程度很高,
作者有話要說: 但它的文明之光卻沒有籠罩到所有人身上,依然有很多人饑寒交迫,食不果腹,尤其是處於社會底層的亞人種。
或者說,主要是亞人種。
饑荒這種事情,在任何時候跟林萊這樣的天人族都是沒什麼關係的,但他自然而然的為此擔憂著,思索著。
因為在他的眼裡,是人非人,並不是由身上的皮毛、瞳孔的顏色或者手上的爪子來決定的,他的態度從不因為人種而產生差彆。
能遇到這樣的朋友,莫規認為這是自己此生最大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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