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一生中常常追憶。
……”
李澈隻唱了一遍。
聽到唱歌的人不多。
唱到結束也沒有人鼓掌。
酒吧外有對路過的情侶停了下來,擁抱在一起,還沒等歌聲唱完,女孩的眼淚就打濕了男孩的胸口。
原本罵罵咧咧擦著桌子的男生,突然把抹布扔到桌子上,衝樓上喊道:“老板,我不乾了,我要回家結婚!”
過了會兒沒人理他,又拾起抹布,繼續用力擦著桌子。
“說著玩的,老板彆當真啊!”
這才把所有聽歌的人都逗笑,掌聲才響了起來。
“我也想結婚。”黃庭章抹了抹有些濕潤的眼眶,“能幫你把這首歌錄出來,三生有幸啊我!”
“那就趕緊攢夠了錢給我姐買嫁妝啊!”
林宇晨突然出聲。
“這不快了嘛!臭小子……”
“不錄這首歌,錄另外一首。剛才就是突然想唱這歌,如果要在不知道想什麼的時候唱一首歌,一定是這首。”
李澈歎了口氣。
“這歌不錄?”
黃庭章不死心問。
“不錄。”李澈笑了笑,“能讓你們聽到已經是失誤了,我挺自私的,這首歌也不是給誰唱的,畢竟是一首這麼自戀的歌,我隻想留給自己聽。”
“……我的拳頭硬了,好想揍你啊!”
“哈哈。”
“雖然聽到的人不多,但注意版權。”
黃庭章看了看周圍,他和林宇晨,擦桌子的員工,門外的情侶,聽到的應該隻有五人。
“我知道。”
“剛聽這首歌的時候,我真以為你在跟我說謊,如果你在節目上唱的是這首,那蔣頤肯定哭著求著要跟你複婚啊。這歌太無敵了!要不是有了你嫂子,剛才我說不定就愛上你了……”
黃庭章的發言很危險,李澈看了看林宇晨,他竟然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真可怕。
“還唱嗎?”
黃庭章指的是要錄的那首歌。
“不唱了,情緒放開後,再唱那首歌太難了,我畢竟不是專業的歌手,調整的沒那麼快。”
李澈把吉他還給黃庭章。
“你來?”
“你剛唱完,我哪兒有臉再繼續唱啊。雖然我對我們做出來的歌很自信,但你這唱的太無賴了。我們唱英文,就是整不明白歌詞的事兒啊,露怯。”
“好吧。”
“其實吧,你這再搞幾首歌出來,一般般的那種就行,差不離湊一張專輯,直接開巡演去都行。”
“彆吹了,彆吹了……”
李澈其實臉皮很薄。
“都有一張專輯唱十年的,你這一首歌唱五年也不過分。”
黃庭章堅持著自己的吹捧。
“姐夫你想想辦法把澈哥拉進你們樂隊不就得了?”
林宇晨提議道。
“就你話多!”黃庭章揚手,林宇晨趕緊躲得遠遠的,“知道什麼是玩音樂嗎?知道什麼是樂隊的魂嗎?不玩自己的東西玩什麼音樂?”
見李澈看他,黃庭章才解釋道。
“不是張哥看不起你,張哥的水平也不夠資格看不起。不過音樂還是我的興趣,我的追求,而不是求生的稻草。
“放棄做演員那會兒,我為了演個角色什麼都乾,當時騙自己說是磨煉演技,實際上內心早就沒了向上的東西,我就知道,自己隻是在做一份需要不被餓死的工作,所以我才去追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
“最終攢了二三十年的人品爆發,做樂隊算是開了頭立住了根,有了幾個在音樂上追求相同的兄弟,一切都挺好。”
李澈笑笑。
“……你那是什麼眼神啊,咱和老王哥仨也是兄弟!”
黃庭章說的嘴都快冒煙兒了,看到林宇晨就來氣。
“臭小子!就你喜歡亂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