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八十二分的許淮頌被阮喻看著背了一禮拜的法條。
接連七天, 每晚睡前活動就是跟她肩碰肩坐在床上, 腿上壓著一重書山, 被她一款款法條抽背過去。
不過最後, 一般都以阮喻聽得百無聊賴, 睡倒在他懷裡告終。
一禮拜後的一天,張姐來了電話,問他要不要一起去蘇市走訪調查周俊案。
案子進入起訴階段已近十天, 張玲和陳暉這陣子陸續走訪了幾位案件中的關鍵人物, 這回去蘇市,是對被告人做深入背調。
許淮頌身為周俊少年時代的同窗兼同一片區的鄰居,如果參與其中,一定程度上有助提高受訪者配合度, 搜集到更多利於被告的信息。
所以他沒有猶豫, 跟張玲詢問了出發時間。
阮喻正坐在他旁邊改劇本,聽了幾耳朵,等他掛下電話, 湊上去說:“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許淮頌瞥她一眼:“出差還要被你看著背法條?”
她一臉“不識好人心”的嫌棄表情:“蘇市那邊我不是也熟嗎?我是想去幫忙的。”
許淮頌笑笑:“明後天沒會議安排?”
阮喻確認了一眼寰視排的會議:“要大大後天呢。”
寰視這段時間的會議頻率一般是十天左右一次。自打那晚跟魏進和孫妙含在公寓打照麵,她還沒去過公司, 一直遠程修改劇本。
不過知道電影可能要黃掉以後,她的積極性難免受挫, 工作效率也下降了很多。
看她悶頭改劇本改得興致缺缺,第二天, 許淮頌就捎上她一起去了蘇市。
陳暉開車,張玲在副駕駛跟後座的許淮頌彙報:“之前提到, 委托人誤認為被害人以死報複自己的關鍵原因,是她生前一個月發布在朋友圈的一張割腕照。我調查了這件事,確認那張照片是被害人從網絡平台下載的。也就是說,被害人並沒有真正作出偏激行為。”
“針對這一點,檢方可能提出疑問:第一,委托人與被害人建立情侶關係一年又三個月,沒理由認不出她的手腕。第二,被害人手腕上沒有傷痕,怎樣在之後一個月裡瞞過委托人。”
“但據委托人陳述,他看到照片的第一反應非常慌亂,根本沒作仔細辨認,隨後照片很快被刪除,而被害人的手腕裹了很長一陣子紗布,之後又戴上了手表。他不覺得女友會騙他,確實沒驗證過這件事。”
阮喻聽到這裡“嘶”了一聲。
“嗯?”許淮頌偏過頭。
阮喻想了想說:“我腦補了一下被害人和委托人的心理,不過沒什麼根據。”
知道她腦洞比這裡任何一個人都大,許淮頌覺得不妨一聽,說:“你可以說說看,調查本來就是大膽猜測,小心求證的過程。”
“委托人是在與被害人爭吵當夜,酒後出軌的;而被害人是在委托人出軌次日清早,發布了割腕照,對吧?”
“對。”
“那我想,也許被害人在發布照片前,就知道委托人出軌了,或者更準確地說,就是因為知道了委托人出軌,她才發布了照片,企圖用愧疚來綁住他,假造了割腕事件。”
“原本過後,她與委托人和好如初,以為這個方法奏效了,但那天在車裡卻再次看到他跟一夜情對象的來往記錄,所以當場崩潰。”
“而委托人出於出軌的愧疚心理,很可能潛意識一直不願意直麵被害人的那道傷疤,所以沒有主動驗證,或者即便是有,也被被害人掩飾了過去。”
張玲默了默說:“但有什麼證據能證明這些推斷?”
這個阮喻就不知道了。她是言情作者,從戀愛心理角度腦補出這麼個結果,可以說合情合理,找證據卻是律師的專長。
許淮頌想了想說:“被害人生前有沒有關係密切的女性朋友?”
“有兩名大學室友。”
他點點頭:“到蘇市後,張姐去聯係這兩個人,我和小陳按原計劃,到委托人居住地附近走訪。”
*
阮喻跟著許淮頌一起到了周俊家附近。
周俊原先的住址跟阮喻家和許淮頌外婆家在同一片,那塊拆遷後,就搬到了這裡的簡易安置房。
因為安置房在鄉下一帶,交通不便,阮許兩家當初都沒要,改拿了補償金。
陳暉拎著公文包,拿了張計劃表忙前忙後,在兩人前麵帶路。
一整天下來,三人一起走訪了五戶人家。
第六位調查對象是周俊與被害人的一位共同好友,家裡條件一般,在菜市場工作。三人到對方家的時候是傍晚,聽他妻子說他還在賣魚,沒回家。打了好幾個電話又沒見接,估計是菜市場太吵了沒聽到。
許淮頌低頭看了一眼腕表。
因為是最後一戶了,阮喻猜他不想拖得太晚,提議說:“那我們去趟菜市場好啦。”
她一個女孩子都不嫌累,許淮頌和陳暉當然也沒意見,開車到了菜市場。
兩個男人西裝革履,跟菜市場殺魚宰肉的氛圍格格不入,下車後後齊齊頓在門口,一時不知怎麼入腳。
還是經常買菜下廚的阮喻熟門熟路,往裡望了一眼,指著一排河鮮水產說:“應該在那兒吧。”說著帶兩人穿過一排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