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也太瞻前顧後了,我就在城裡,你怕什麼?”
“這不是怕不怕的事情。”李金花搖了搖頭,不認同他的話。
認不認同也無所謂了,誰都明白她不會輕易走。
王春英想了想說道:“姐,你看現在城裡發展也不錯。以後想進城估計很難,你們去了,也不用怕吃不上飯,隨便乾點活,都能賺錢的。”
顧大成兩口子才四十多歲,兩個人乾個臨時工,怎麼也養活自己了。
總比在農村強。
“哪有你說的那麼容易?”李金花苦笑。
要是真這麼容易,那他們早就進城了。
見說不動,李金元兩口子也不再多說什麼。
初一一大早就有很多人過來拜年。
李金元回來了,讓顧家上門的親戚,比往年還多了。
人家可是城裡的主任,比大隊長的工資還要高。
有些人這輩子見過最大的官,也就是大隊書記了,就連鎮長也沒見過。
能近距離接觸一下城裡的主任,就可以讓很多人過來拜年了。
顧家的人絡繹不絕,可把他們忙活完了。
供飯肯定是不行了,但是茶水瓜子還是可以的。
瓜子隨便嗑,茶水隨便喝。
反正到了飯點,大家就各回各家了。
沈曼看時間差不多,順著窗戶望去,已經有很多人離開了。
關係好的李金花都會出去送一送,其他人就不用了。
這一天家裡人都不少,以至於沈曼一直在新房子裡待著,出去還要挨個問好。
她倒是沒有社交恐懼症,就是有點應付覺得麻煩。
現在想想,其實讓老兩口他們都去城裡也是個好的提議。
最起碼家裡離著近吧。
這樣想著,她準備也勸勸李金花。
但目前沒啥時間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顧家就開始忙活了,原因嘛,很簡單。
今天沈曼跟顧宸結婚,村裡關係好的都會上門祝福的。
現在不流行大操大辦,所以就是近一些的親戚們隨便吃點飯。
沈曼起來就給自己梳妝打扮。
目前的形式已經不拘束女同誌必須梳麻花辮了。
所以,她今天把頭發半紮起來,上麵紮起來,下麵披散著。
頭發不用梳的一絲不苟,隻要乾淨利索就行。
臉上摸一些護膚品,然後用眉筆補一補眉毛,抹個跟唇色相近的啞光口紅。
看起來氣色好了很多,不算化妝,更像是偽素顏。
衣服她穿的是淡藍色的羊絨衫,淺咖色的羊絨大衣,看起來非常的漂亮。
儘管這時候沒什麼流行趨勢,但人長得漂亮,隻要穿的乾淨利落,那就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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