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這個態度完全惹怒了眾人,但大家卻什麼都沒說。畢竟是談合作,賺錢這種事不分國際的。
“沈小姐,我們是在談合作,你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說,沒必要這樣的。”代表已經臉黑了,很明顯就是不高興的意思。
但他高不高興,跟沈曼有什麼關係?
“你是不是覺得三萬瓶很多?我們這款產品也在出口其他國家,價格可以再談,但是數量太少,完全不夠我運輸的。”
沈曼麵無表情,繼續說道:“如果每個公司不拿十萬瓶的訂單,那就沒有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另外,三萬瓶價格是二十二,十萬瓶價格二十,沒得商量,你跟他們說吧。”
身為生意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底線,出廠價是本錢,往上加是自己的利潤。
這年頭,誰會嫌棄自己的錢太多?
要是就這麼點供貨量,她可不會白費功夫。要知道出口的運輸費用非常高的。
聽到這話代表還是很氣憤的,不過他隻是過來翻譯的,所以轉頭就把沈曼的意思說明白。
大家自然覺得不合理,研究了一下,決定過兩天再談。
公司不是一個代表能決定的,而是需要開會,其他股東覺得合適才能同意。
畢竟目前棒子國的公司都是股東製的,你把彆人的錢亂花,誰會同意?
沈曼也沒說什麼,拎著包先回酒店了。
不過在大廳的時候,突然聽到一陣爭吵,她探頭望去微微有些驚訝。
因為吵架的其中一個是棒子國古早女明星,名氣還算不錯,演的電視劇都挺好看,有口碑。
兩人的對話她聽不懂,但不妨礙沈曼的想法。
走過去試探性的用英語交流,對方也是一愣。
金智美學習過英語,聽到她的話有些懷疑。
“找我代言?你知道我的廣告費有多少嗎?”她看著麵前的人,心裡不斷的打鼓。
因為沈曼看模樣也就二十來歲,比她小很多,這樣的人能出得起廣告費嗎?
一旁的助理沒想到即將解約的人還有代言,不過也沒管,點頭就走了。
沈曼說道:“去那邊聊吧?”
旁邊的休息區有沙發座椅,還安靜,適合談事。
聞言金智美點點頭,沒有反對,跟著過去了。
兩人坐下來,沈曼給她點了杯咖啡,“金小姐,我想讓你代言我的洗發露,一年的三個月的個月,給你這個數。”
金智美瞪大眼睛,一時間沒回答。
而沈曼給的,合軟妹幣十萬塊錢,在八十年的棒子國,十萬可不是小錢了。
再加上這裡的明星本來就賺的不多,更多是百姓喜歡。
猶豫了片刻,金智美咬咬牙同意了,隻是三個月的合約而已。
而且沈曼給的條件很好,不需要拍廣告,隻需要拿著洗發露拍照就行。
兩人談妥了直接簽合同去拍照,這個照片金智美有門路,找朋友化妝,借用攝影棚拍攝就行。
幾張照片就能換來十萬,現在回想起跟公司解約,也不是太糟糕了。
金智美知道沈曼想打廣告,順便給她幾張名片,都是投放廣告的。
而沈曼也沒有自己再找,就按照名片上的聯係了兩家公司,投放十天的廣告,每家十萬。
加上代言費,共計投入三十萬。
這錢她不賺回來,她就不是沈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