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你這麼多年,該是你報恩的時候了!你要是不打電話找許明旭拿錢,你就擱這兒疼著吧!”
駱嘉剛剛恢複意識,耳邊就傳來這麼一句河東獅吼。
這嗓音中氣十足,穿透力強,但對於駱嘉來說,卻是一個陌生的聲音,把駱嘉吼的更懵了。
緊接著腹部傳來的陣陣刺痛讓駱嘉渙散的瞳孔恢複聚焦,她茫然的抬頭看了看,發現自己是躺在一張擺在逼仄雜貨間的小木床上,雜貨間裡三分之二堆了雜物,,而小木床邊上站著幾個陌生人。
這幾個人的臉色都不太好,看起來一個比一個凶,都不是她的家人。
最凶的大概就是剛才吼了她一句的人,一個中年婦女,顴骨很高,臉又長又瘦,麵相十分刻薄。
大約是因為駱嘉茫然地看向那婦女,婦女嗤地一聲,“駱嘉,你彆在這兒給我裝傻,今天你彆想糊弄過去!”
駱嘉沒弄明白自己怎麼到了這裡,依舊茫然。
婦女身旁的中年男人語氣稍微溫和一些,跟駱嘉打著商量:“如果不是家裡真的沒辦法,我們也不會讓你為難啊。現在你哥哥急著還錢,你難道忍心看著討債的人把你哥哥腿打斷嗎?”
“許明旭那麼有錢,他又那麼在意你,你去找他要那麼一點小錢,他肯定會給的。”
許明旭這個名字駱嘉醒來之後,是第二次聽見了。
現在這個場景也讓駱嘉腦中閃過了什麼,頭部傳來絲絲抽痛,跟腹部的絞痛混合在一起,讓駱嘉意識越發渾沌。
可能是她一直沒吭聲,那個婦女撥高了聲音,尖銳地喊道:“駱嘉!你彆敬酒不吃吃罰酒!止痛藥就在這裡,你什麼時候答應我們去找許明旭,我就什麼時候給你。”
那個吊兒郎當的青年也跟著罵道:“你真的要看著哥哥被討債的人打斷腿嗎?爸媽怎麼養了你這麼一個白養狼,哥哥真是白疼你了!你要是不找許明旭,就等著被賣去抵債吧!”
許明旭,許明旭……
駱嘉皺起眉頭,一點點回憶著,這個名字好像是她昨天看的一篇文裡,男主的名字。
跟她同名的女配‘駱嘉’是白月光的替身,也是文中的一號女配,在這篇替身文裡,白月光才是女主角。
‘駱嘉’是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在福利院被養父母領養回來,養父母有一個親生兒子,大她五歲。
她記得失去意識之前,她和爸媽被一輛車撞上了,所以現在是她穿越到了這個書中世界,成為了書中的‘駱嘉’嗎?她爸媽怎麼樣了?現在這是什麼情況?
駱嘉看文的時候,文中並沒有具體透露過原主的養父母和兄長如何,隻是突出寫了原主這個惡毒女配是有多極品,多麼不要臉。
原主和霸總許明旭的認識始於一場車禍,原主一家人出了車禍,肇事司機肇事逃逸,霸總好心承擔了他們的醫療費,還順便幫原主出了上學的學費生活費等等。
他不需要原主還錢,隻希望原主能夠當他的女朋友。
原主成了許明旭女朋友之後,知道了許明旭的富有,就開始接二連三地找許明旭要錢,一次比一次要的多,越來越貪,簡直就是大寫的拜金女。
許明旭看在原主跟白月光九分相似的臉上,一直容忍著原主的貪婪,直到白月光回國,許明旭早就厭惡了原主,跟原主提分手,讓原主把錢都吐出來。
原主不知道許明旭之前一直對自己有求必應是因為把她當作白月光的替身,還真當許明旭是因為喜歡自己才縱容自己。
白月光回來之後,原主還把白月光當作插足他們感情的小三,耍儘了各種陰謀詭計對付白月光,勢必要把許明旭從白月光手中搶回來。
原主一次次作死,終於把自己作死了,在死前才真正意識到,她從頭到尾都隻是一個替身,許明旭從來沒喜歡過她。
駱嘉在看替身和白月光這類型的文時,其實一直覺得替身很無辜,白月光也沒錯,是男的太渣,耐不住寂寞去找了替身還好意思說是因為太愛白月光。
不過在這篇文中,以駱嘉的角度看,原主和霸總在最開始的時候應該誰也不欠誰,霸總利用了原主的感情,把原主當替身,確實不對。
但原主一家子此前出了車禍,也是霸總出手相助,不然原主一家子早就死的死,殘的殘,原主也不會有繼續讀書的機會,隻怕活下去都難。
所以這樣互相抵消一下,兩人之間的恩怨應該就扯平了。
但是後麵原主賴上霸總,三番兩次要錢,要求越來越多,一次比一次過分,還在霸總跟她提出分手之後一直糾纏,想要破壞霸總和白月光的感情,多次傷害白月光,最後還想把白月光置於死地,這就是原主的不厚道了。
最初原主還能勉強算是受害者,至少還占理,可鬨到最後麵,反而變成了施害者,完全不占理,愚蠢極品還不要臉。
駱嘉看文的時候對原主的感官也是一點點變差的,最初還會想原主找霸總要錢可能有什麼苦衷吧,畢竟文中對此的筆墨很少,後麵就隻認為原主隻是愛慕虛榮,找霸總要錢去揮霍享受罷了。
現在麵對逼著她去找許明旭要錢的三人,駱嘉心情有點複雜。
原來這就是苦衷啊……
原主這一家人明顯就是吸血鬼,扒上霸總這個冤大頭就不肯鬆口了,仗著養大原主的那點恩情,逼著原主去找霸總要錢。
原主不去那就是原主不孝,他們有的是辦法折磨原主,比如現在駱嘉腹部絞痛,需要鎮痛藥,養母就把鎮痛藥拿走,看著她疼,逼她就範。
不能答應……
駱嘉咬著牙,她想的很清楚,有第一次就有後麵的無數次,原主一家的胃口隻會越來越大。
現在要的錢,以後白月光回來了,可都是要她還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