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結婚,就是身主可以睡在了小馬修的床上。說是床,也就是鋪滿稻草的角落上再鋪上一塊羊皮。這個世界,隻有貴族和財主才有錢置辦床。
睡是和自己丈夫睡了,可公公肥水不流外人田,時不時打發兒子出去辦事,隨後和身主……
希寧都不想再看下去了,這叫個什麼事。
因為懷孕,壯漢馬修倒是能忍住了自己的脾氣,可在身主生下一個兒子後,又恢複了老毛病,一個不如意就用皮帶抽身主。
有一天,一個女騎士到鋪子來磨自己的劍。見到身主拖著傷,卻還要背著孩子乾活做飯,好不淒慘。
當時也沒說什麼,等到約好時候,壯漢馬修打發自己兒子去送劍,女騎士卻自己到鋪子裡來了。
壯漢馬修饑渴難耐,身主卻隻想把孩子奶喂了,結果壯漢馬修拿起皮帶,狠狠地抽了幾下,讓身主“放老實”後嗨咻起來,哪怕身主苦苦哀求也沒用,任由孩子在旁邊餓得哇哇大哭。
女騎士看了個正著,頓時就怒了,拔出劍,替天行道地將壯漢馬修給砍了。
小馬修去送貨,旅館老板說女騎士不在,說是去取劍了,於是就回來。碰巧看到女騎士砍了自己的爹,頓時紅了眼,隨手抄起打鐵的錘子就衝過去。
老子和兒子都是敗類,女騎士索性就再刺上一劍,送父子兩個一起玩完。
身主呆住了,衣冠不整地站在那裡,雙眼瞪得老大,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女騎士騎上了馬,留給目瞪口呆的身主一個很英雄和正義地身姿:“不用感謝,這是我應該做的。”說完留下這爛攤子,策馬而去。
這個時代,貴族、騎士殺平民,哪怕證據確鑿,並且將人抓到,也隻需要賠償一個銀幣即可。而且平民如果本身就有過錯,那麼被殺也是活該。
身主在鄰居幫助下,按照習俗、將公公和丈夫裹上麻布,放在柴火堆上燒了。
於是十七歲的身主成了寡婦,還帶著一個尚未周歲的兒子。她又不會修補魔器,也沒有一技之長,隻有去找工作。在壯漢馬修身前經常光顧的小酒館店裡做散工,專門洗碗、刷鍋什麼的。
小酒館裡都是過來找樂子的男人,有時喝醉後走錯路,到了房子後麵看到身主,迷迷糊糊的。幸好那些女人會將他們帶走,也不是因為可憐她,或者她公公之前是老主顧,而是怕她搶走生意。
除了酒館,還被村裡的賴漢覬覦。沒有保護的女人,哪怕被強了,那男人的老婆也會把罪名按在對方的頭上。
當一個家夥意圖不軌被他老婆發現,這彪悍的女人卻把氣撒在了身主身上,幾個大耳光外加拳打腳踢撕頭發,讓身主昏迷過去。
醒來後,決定離開這個地方。因為那女人絕對饒不了她,再住下去,這種苦日子會沒完沒了。
於是身主將豬和雞全賣了,拿上不多的家當、背著孩子,坐上離開村子的運貨送人敞篷馬車。
可是路上碰到了強盜,搶了所有財物還不算,其中一個強盜把她從幾個乘客裡拉了出來,拖到旁邊的林子裡。將她抵在了樹杆上……
一直逆來順受的她自然不抵抗,等著強盜結束後離開。
可是眼前光芒一閃,強盜醜陋的臉呆滯了,隨即從胸口這裡被劈成了二瓣,隨即噗地掉在了地上。
身主慢慢低下頭,看到自己的胸膛被劃開了,血正往外誇張地飆。
再抬起頭,就看到那個殺了她公公和丈夫的女騎士正站在不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