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能夠借著《精靈寶可夢》的事情,把任天堂這樣的公司跟自己綁在同一條利益線上的話,高木拓其實也是很願意看到的。
當然,不管跟哪些公司合作,利用哪些關係,他都絕對要把《精靈寶可夢》的版權攥在手裡,畢竟這個才是他跟這些巨無霸合作的資本。
想到這裡,高木拓開口對麻生啟太說:“我覺得啟太君的第二個方案很好。不過,為了在跟資本方的合作中占據主動,我們需要將《精靈寶可夢》(《精靈寶可夢》隻是後來的中文譯名,原名為《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文中就不再做區分了,畢竟寫日文很麻煩。)的商標和版權掌握在自己這邊。”
“《精靈寶可夢》?原來高木君都已經將名字想好了麼?似乎還挺合適的。”麻生啟太先是又驚訝了一句接著笑道:“這個應該不成問題,我們可以先將版權進行登記之後再尋找有意向的合作方,對了,商標這一方麵也要先進行注冊。”
“嗯,這個一定要做仔細才行。”高木拓很是認真的點了點頭。
版權爭端真的是由來已久,彆說是小公司的商標和版權,就連號稱擁有最強法務部的任天堂和迪士尼都曾經因為商標搶注和版權爭端深受其害。
高木拓想做《精靈寶可夢》的目標可不僅僅是為了在日本國內有些名氣,在他的想法裡,《精靈寶可夢》遲早是要像前世那樣一舉打入國際市場的。可現在的日本還沒有加入國際商標的《馬德裡協定》,所以要保護商標和版權說不得就要更加費力了。
既然決定了要尋求合作,接下來的整整一天,高木拓都在跟麻生啟太在辦公室裡商量著這個大計劃執行的具體方案。
這期間高木拓甚至還給麻生啟太簡要的講解了一下《精靈寶可夢》在遊戲方麵的具體玩法和一些寶可夢的原型以及能力配置。雖然由於初代的《精靈寶可夢》裡麵就有151隻寶可夢,高木拓也隻能記得一些諸如皮卡丘一類的令他印象深刻的寶可夢,可就是被高木拓描述的這區區幾隻寶可夢還是激起了麻生啟太極大的興趣,這讓他對高木拓的這個《精靈寶可夢》全媒體推廣計劃信心更足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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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高木拓跟麻生啟太一早就相約一起來到了青木出版社,進門的時候卻正好碰到了被青木勝男叫來的岸本齊史和岸本聖史兩兄弟。
“高木社長,麻生社長,早上好。”
“兩位早上好。最近怎麼樣?有沒有找到適合自己的漫畫風格啊?”高木拓笑著問道。
“嗯……我跟聖史都很感激高木社長給我們一個實現夢想的機會,不過最近我們都還沒有找到自己最適合畫的作品,所以都基本上是在以短篇漫畫練手。”岸本齊史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