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鋼筆(1 / 2)

我欲將心養明月 多梨 9584 字 9個月前

秦既明問:“什麼怪話?”

林月盈皺著鼻子,一副頭好痛完全不想再提的模樣:“啊啊啊不要作弄我,不要逼我再重複一遍,我臉皮薄。”

秦既明說:“我是真不記得了。”

林月盈歪著腦袋,看他。

“可能是年紀大了,”秦既明靜靜說,“很多話,我都不記得了。你對我說什麼怪話也不要緊,哥哥都不記得。”

林月盈還穿著厚外套,沒脫,有點熱了,她身體在悄悄地發汗。

秦既明將車內溫度略微調低一些。

林月盈鬆了口氣,說:“真好,我的心理負擔也沒那麼重啦。”

秦既明略頷首,微笑:“這樣最好。”

停頓幾秒,他又說:“工作累不累?”

林月盈舒舒服服地依靠,暖烘烘的熱風吹在她臉上,她有些打盹,打哈欠,局限性地伸了個不太舒坦的懶腰:“還好啦,很充實。”

秦既明說:“不喜歡現在這個職位,就和我講一聲。”

林月盈說:“我還記得有人教育我,不可以假公濟私。”

秦既明糾正:“這叫物儘其用,我帶的那幾個人,剛好也缺助理,昨天就掛了招聘公告。”

“不要,”林月盈果斷拒絕,“我現在已經改主意了,我不要扒著你生活一輩子,我想要靠自己的成績說話。”

“有誌氣,你的實習還剩下不到半個月的時間,”秦既明說,”也行。”

有誌氣的林月盈還是困,加班後的她真的太累太累太累了。還沒出象牙塔的大學生,平時在學校中,為了熱愛而熬夜也就算了,為了工作熬夜,這種痛苦難以言表。

林月盈終於開始共情網絡上反對996的聲音,她承認自己之前的確沒有實踐,不能如今日切身地體會。

人人都想把熱愛變成工作,可一旦變成工作後,人們都會在強迫、不自由的機製下逐漸喪失熱愛。

林月盈懵懵懂懂,這是她才踏入社會的第一步——甚至說,第一根腳趾。

她倒在秦既明車上就睡,等到秦既明將車子開到她小區車庫的時候,還沒醒。

秦既明在安靜的車庫中耐心等了一陣。

畢竟是有些年頭的小區了,設施不夠完善,住在這裡的年輕人不多,這個時間點,車庫裡沒有一個人,安安靜靜的。

秦既明叫了兩聲月盈,無人回應。

她睡得很沉。

秦既明凝神想了一陣,將車又從車位上倒走,往家中趕。

到了。

下車時,林月盈還是困的,叫了一聲哥,很聽話,就是不動。

秦既明解開安全帶,將她攔腰抱起,往電梯走。

已經想不起上次這麼抱她是什麼時候了。

秦既明意外地發覺妹妹其實還是那麼輕——或者說,比他想象中更輕巧。她已經長這麼大了,抱起來和小時候似乎沒區彆。

也是和小時候一樣,半夢半醒的時候會叫他。

“秦既明,我想喝黏黏的八寶粥。”

“好,明天早上喝粥。”

“……我還想要那條漂亮的綠裙子。”

“哪條?周末帶你去看看。”

“……秦既明,我想要個男朋友。”

秦既明說:“我是你哥,不是菩薩。”

林月盈伸手,摟著他脖頸,她其實有點醒了,還是懶洋洋的,不想多動,也不肯自己下來走:“嗯嗯嗯,知道啦知道啦。”

秦既明抱著人,在門口站定,他能一隻手抱她,可惜林月盈不信,她害怕自己跌下去,自己勉強伸手去開門。倆人尚算得上配合默契,開門進門關門,一氣嗬成

到了臥室門口,秦既明才把林月盈放下,他還未直起身體,林月盈踉蹌往前一步,伸手環住他的背,臉貼在他胸口,蹭了蹭。

秦既明一頓。

“謝謝哥哥,”林月盈說,“果然,男人還是需要鍛煉才能保持漂亮的肌肉和足夠的力氣,哥,沒事的話你可以把你保持鍛煉且身體好的朋友推薦給我,我現在非常喜歡這樣的男人。”

秦既明說:“我看你是皮癢了,回去睡覺。”

林月盈鬆開手,後退一步:“哥,你該不會是吃醋了吧?”

“我能吃自己未來妹夫的醋?你的想象力越來越幽默了,”秦既明淡淡,“你現在睡迷糊了,要不要我現在錄音,等明天你自己聽聽?”

林月盈小小地呀一聲。

“去睡吧,”秦既明抬手,四指深深插入她發間,大拇指摩挲著她的臉頰,“把腦袋裡不乾淨的東西倒一倒。”

林月盈偏偏臉,蹭一蹭他的手:“現在摸我的這隻手乾淨嗎?”

“不乾淨,”秦既明說,“很臟。”

林月盈低頭,鼻尖摩挲著他掌心,用力嗅了嗅,她的唇有意無意地劃過秦既明的掌心,半晌,才抬頭,目光還是往昔一般的真誠:“那你要弄臟我嗎?”

秦既明抽回手,他說:“你該睡了,晚安。”

林月盈嘟囔著晚安,脫了自己的羽絨服塞給他,自己困倦地推開浴室門進去,還打著哈欠。

秦既明在房間裡站了許久,又轉身,把妹妹的羽絨服掛好。她現在自己實習,上下班開始自己打車——她自己嫌找車位麻煩不肯自己開車,更不願去擠地鐵。

為了避免在等待的寒風中受凍,她也終於開始穿上羽絨服,厚厚大大的一個,口袋中鼓鼓囊囊,秦既明哭笑不得,發覺她竟然把什麼東西都往口袋中塞。保溫杯,筆記本,鋼筆,還有……疑似情書的信封。

秦既明眯起眼睛。

疑似情書的東西不止一封,好幾件,還有些看起來屬於男生的東西——秦既明相信,以自己妹妹的審美,絕不會買這種深色的、男性化的藍牙耳機,還有筆記本上夾著的、看起來很舊很老的一支國產鋼筆。

尤其是這隻鋼筆,銀白色的金屬殼,很重,有著粗糙的雕花,隱約能看出雕的是祥雲大雁,向月南飛,做工廉價,像是90年代的產物。

這些東西完全不符林月盈的審美,她喜歡精細的、美麗的東西,即使是收老物件,也迷戀那些浮誇又精致的小玩意。

秦既明默不作聲,將東西全都放回去,頓了頓,又著重看那情書信封上的字跡。

「致林月盈」

看起來並不像男生的字跡,刻意描繪也遮不住的秀氣,俏麗。

半晌,秦既明想到什麼,無奈地搖搖頭,歎氣。

小機靈鬼。

“啊啊啊啊我可真是個小機靈鬼嗚嗚嗚。”

一個小時後的臥室,換上乾淨睡衣的林月盈開心地在床上打滾,反複地搖晃,又怕秦既明聽到,蒙上被子,低低地和江寶珠打電話,“我豎起耳朵聽啦,秦既明幫我掛衣服的時候,我聽到他翻了一下紙,肯定是看到了我口袋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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