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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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炊煙寥寥。

身形格外偉岸高大的男人蹲在院子中,一臉茫然無措地望著頭頂上的大太陽。

他不是死了嗎?

冒著生命危險救李尋歡,結果連上官金虹的麵都不曾見到,就被對方手下乾掉,死得屍骨無存。現在為什麼突然回到了年輕時候?

陽光刺目,龍嘯雲反手遮住眼睛,兩道淚痕緩緩滑下。

他咬著牙,瘋魔一般又哭又笑,釋放著壓抑多年的情緒。

二十多歲的大男人哭得像個孩子。

“大龍。”隔壁王大娘喚了一聲,聲音嘹亮,十足的穿透力連土牆都攔不住,“俺家飯燒好啦,過來吃啊?”

龍嘯雲抹了把臉,啞著嗓子道:“不了,家裡還有些剩飯。”

聽到他帶著鼻音的沙啞聲音,王大娘歎了口氣。

大龍這孩子打小憨厚老實,卻不笨,反而非常聰明,主意也多,村鄰鄉舍都很喜歡他。

後來大龍幫了一個受傷的江湖人,養傷期間,那江湖人教導了他一段時間。大龍資質還算可以,抓住了機會,學了一身好本領,眼看龍家日子蒸蒸日上,老龍夫妻倆該享福了,誰知老龍喝高了酒,一頭栽到石頭上,一命嗚呼。

黃氏悲傷過度,前後腳跟了去。

隻剩下大龍一人孤苦伶仃,傷心之餘還要忙著父母的身後事。

半個月來,熬得瘦成了一把骨頭。

大龍是個好孩子,重情重義,不忘本。學了武藝,不忘拉扯村裡人一把,每次上山打獵都照顧村裡人的安全,還帶著大家到縣裡做買賣。碰上地痞流氓,狠狠收拾幾頓,那些欺軟怕硬的狗東西再也不敢欺淩他們杏花村的人。

以前,王大娘家窮的幾乎吃不上飯,一天兩頓飯,混個水飽就很不錯。

現在一日三頓飯,隔幾天桌上見雞蛋。

隔月,還能吃上一回肉,日子好過的很。

這些都是大龍的功勞,鄉親們都記在心裡,這不便幫著大龍安排老龍夫妻倆的後世,待大龍病倒了,大夥兒又輪流照顧病得起不來床的大龍,湊份子買藥買肉給他補身子。

好在大龍身強體壯,不過兩日便有了起色。

龍嘯雲不過來吃飯,王大娘索性盛了碗菜澆飯讓大兒子端過去,吃熱乎的總比殘羹冷飯好。

王大娘這般熱心腸,龍嘯雲不好再三拒絕,熱菜配著冷饅頭湊合了一頓。吃著沒有多少油水的飯菜,龍嘯雲眼眶一熱,心裡暖呼呼的,比吃了山珍海味還舒坦幾分。

龍嘯雲在家裡養了幾天傷,沒精打采,閒得發慌。

這日,烈陽高照,龍嘯雲拿上弓箭,打算去後山打獵散心。

外圍光禿禿的,沒什麼獵物,龍嘯雲往裡麵走去。

兔子、麅子、野雞……

不過申時,便滿載而歸。

看著西斜的太陽,龍嘯雲擦了把汗,扛著麅子,提著一連串獵物下山。

倏忽,身後傳來一道痛吟聲,龍嘯雲猛地扭頭看去。

隻見一個血跡斑斑的白衣青年腳步釀蹌,一頭栽了下來。

龍嘯雲忙擱下獵物,飛身撈起滾落的白衣青年。

“兄台,兄台?”他喚了兩聲,可惜白衣青年意識昏迷,注定回應不了他的呼喚。

龍嘯雲伸手探向對方鼻下,呼吸微弱,好在沒死。

山上涼風陣陣,遮擋住麵容的黑發被吹到一旁,露出青年白皙俊朗的麵容。

龍嘯瞪大眼睛,險些將懷中的人掀了出去。

李尋歡?!

怎麼可能?

他怎麼這個時候出現在杏花村?

他們第一次相遇明明在三年後!

上輩子,龍嘯雲闖蕩江湖三五年,時常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在李尋歡陷入仇家絞殺眼見嗝屁前,幸運以及不幸的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難——龍嘯雲。

李尋歡那個時候,名聲還不似日後那般響亮,但是標誌性的飛刀,龍嘯雲是認識的。

龍嘯雲自己行俠仗義,也最為佩服李尋歡這樣的人,當即加入混戰,帶著傷痕累累的李尋歡進行了反殺。後來與李尋歡把酒言歡,稱兄道弟,相見恨晚,結為了義兄弟。

再後來,龍嘯雲為女人插兄弟兩刀,悔悟的太晚,賠上了卿卿性命。

上輩子他欠李尋歡的用命抵了,這輩子他不想再與對方再有瓜葛。

可惜兜兜轉轉他們依舊相遇了,相遇的方式格外雷同。

龍嘯雲神色複雜,眸光忽明忽滅,垂首凝視著懷中重傷昏迷的青年,一個重要的問題擺在麵前。

李尋歡,他是救還是不救?

這輩子他又不欠李尋歡的,他的死活,與他無關。

但是,如果他不出手相救,依李尋歡的傷情,極有可能不治身亡。

或許察覺到他動搖的念頭,昏迷中的青年手指微動,竟是拉住了他的衣袖。

龍嘯雲抽了抽,沒抽出來。

“…………”

龍嘯雲垂眸看著模樣慘兮兮的,瞧著怪可憐的青年,終究心軟了。

他無法做到冷血地看著嫉恨了一輩子的情敵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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