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夢雪一家等了幾分鐘車,剛坐進去開到村口,就見到對麵一輛警車呼嘯而來。
她不禁挑挑眉:媽猜得還真準。
就是不知道這是燕秋的主意呢,還是顧熙宸做過安排。
她拿出手機,給顧熙宸發短信:我們先撤了,會不會不合適?
這一次,那邊的回複很快:“沒事,等警方處理就好。”
秦夢雪便明白了。
這一招高啊。
如果隻是私下裡解決,他們肯定不讓燕秋把人帶走。
戶口在爸爸名下,燕秋要來找,爸爸可就兩難了。
做主遷出去給了燕秋,不說大伯大伯母,光爺爺奶奶,就能來鬨得家裡雞犬不寧。
不遷,秦巧靈和燕秋也不好打發。
可是現在,燕秋一到秦家,雙方就打了起來,她被打報警,就順理成章地把這事鬨到了公安局。
有了公安局的出警記錄,就等於拿到了很多證據。
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等法院判決。
一上法庭,自然要講事實擺證據。
秦明運之前並不想要秦巧靈的事情,肯定會被抖出來。
就算爸爸不主動說,也還有彆的證人呢。
秦明理簽過的聲明書什麼的就算不拿出來,也還有他們“虐待”秦巧靈的事實呢。
秦巧靈已經十五了,自己也有選擇權,燕秋把她帶走,已是十拿九穩的事。
怪不得燕秋一個人就敢殺過來了呢,挨頓打、吃點小虧,換個女兒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