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受傷住院的,一般人都很尊重。
更何況她一個花季少女勇鬥持刀歹徒。
顧熙宸向警方表示不想被報道,對外宣傳的時候,所有的功勞就都落到了秦夢雪的頭上。
經記者一寫,那就成了她與歹徒搏鬥至昏迷,拚死將歹徒治伏。
這怎麼能不令人感動?
秦夢雪有點兒囧:“幫我謝謝大家,就說我也沒做什麼。”
警察也很喜歡這個小姑娘,笑著豎了豎大姆指:“你知道你哪兒最可愛麼?就這股子樸實勁兒!”
越是情操高尚的人,就越覺得自己其實也沒做什麼。
甚至秦夢雪還為自己能力有限而自責。
她沒能救下更多的孩子,眼睜睜地看到兩個孩子被砍成重傷,很是愧疚。
她越是不好意思,外人看著就越是感動。
一時間,報道鋪天蓋地而來。
隻短短一天時間,幾乎全國各地,人儘皆知。
第二天一早,秦夢雪看著警察專門帶過來的厚厚一摞報紙,整個人都覺得跟做夢一樣。
“不是吧?這麼多?都寫了我的事?”
警察笑說:“這還多呀?這隻咱們蘭城能買到的報紙,全國統一發行的,和省內、市內各家媒體,那其它省市也是爭相報道,我是沒買到,不然都買一份給你,收著,有紀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