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呢
專利
專利才是秦夢雪的王牌。
她可是一寸都沒有讓呢
這可讓人頭痛極了。
要真讓她以手握專利名譽以技術入股,且不說大木集團丟不丟得起這個臉。
隻說這合作方式,虧就全是他們大木集團在吃。
--如果大木集團完全沒有特殊玻璃的生產技術,之樣的入股方式自然是可行的。
但眼下是大木集團有自己的生產線也有自己的生產專利啊
唯一的區彆就是,比秦夢雪手裡的落後了那麼一點點
生產出玻璃的質量差彆也不是特彆大,互相完全可以作為替代品的。
真正的差彆就是他們大木集團的價格降不下來,沒有辦法與秦夢雪進行有力的市場競爭
這種況他,他們大木集團是腦子有坑,自己的技術放棄,轉而花大價讓秦夢雪以技術入股
當他們不會算帳的嗎
生產線那是一點兩點的投資能建得起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