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巨額財產來路不明(四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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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

在座的眾人無不心中一驚。

看看那個放著二十萬人民幣的鐵箱子,再想想李衛東將一捆捆錢擺在大家麵前,然後承諾給補發三個月的工資,還真有一點賄選的感覺。

旁邊王海濱立刻應和道:“朱總說的有道理,都講明了要給服裝廠的職工發錢,那還不是賄選麼!”

李衛東卻是不慌不忙的笑了笑,站起身來開口說道:“王處長,這話可得想好再說啊,要不我現在就去跟服裝廠的職工說,你王處長覺得這是賄選,所以三個月的工資不補了!”

“彆!我可沒這麼說!”王海濱趕緊否認道。

主席台下麵可是又近四百個服裝廠職工,而且都三個月沒發工資了。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要是王海濱敢阻止步伐工資的話,挨一頓揍那是輕的,遇到脾氣爆點的,敢拿著汽油瓶去王海濱家門口放火。

朱士聰也意識到這一點,嘲諷一下李衛東也就罷了,可牽扯到四百多職工的利益,這“賄選”兩個字,可不是隨隨便便說出口的。

李衛東接著說道:“國家不是早就實施廠長責任製了嘛,現在服裝廠欠了職工的工資,我作為廠長,擔負起這個責任,給工人們補發工資,有什麼不對?至於賄選,恩,這賄選不都是先給好處麼!”

李衛東說著,拍了拍屁股下麵的鐵皮箱子,接著道:“我這二十萬現金,可是一分錢都還沒發出去。我這好處還沒有給出去了,可不算賄選。”

工會陳主席立刻站出來打圓場:“小李說的有道理,能幫服裝廠職工解決拖欠的工資,為公司減輕負擔,這是一件好事情嘛!”

於正誠也開口說道:“小李,以後就是李廠長了,到了服裝廠好好乾,爭取扭虧為盈!”

朱士聰低了低頭,默不作聲,他也隻是過過嘴癮,口嗨一下,真要是在“賄選”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話,服裝廠那四百職工真敢上來把他揍一頓。

……

投票就結束,李衛東毫無疑問的獲勝,而承包服裝廠的事情,也塵埃落定。

接下來,李衛東與運輸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

國家關於國企承包出台正式的規定,是1988年的《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暫行條例》,所以在1986年,承包國企還處於探索階段,並沒有明確的製度規範。

也因此,當時承包國企的合同,大多是個人比較吃虧的。

有些承包合同並沒有規定年限,也就是說國資部門隨時可以把企業收回來。

有些承包合同對於利潤分配比較苛刻,如果是虧了錢,承包者要承擔責任,可若是賺了錢,承包者隻能分到一點點。

還有些承包合同規定,國企被承包以後,依舊要履行過去的義務,也就是行政不會放權,依舊會乾預企業管理,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腳。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畢竟承包國企的政策並不明確,承包者隻能處於弱勢的地位,讓你在國企承包的過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謝天謝地了。

李衛東也同樣簽署了一份“不平等條約”。

承包服裝廠的合同沒有設定期限,運輸公司隨時可以把服裝廠收回來,於正誠也是擔心政策會突然改變。不設定期限的話,萬一政策有變,可以立刻將服裝廠收回。

不過李衛東還是長了個心眼,要求再上麵加了一個條款,就是運輸公司收回服裝廠之前,需要提前一個星期通知。

另外就是李衛東需要負責服裝廠一係列的開銷,除了服裝廠正常運營費用之外,像是工人的工資、工人看病報銷的費用等等,也都是服裝廠掏錢。

還好服裝廠是近二十年才成立的三產,職工裡年紀最大的也還不到五十歲,否則的話還會有一群退休職工的退休金,也得李衛東掏錢。

除此之外,李衛東每年還得向運輸公司上繳兩萬塊錢。

運輸公司並不缺這兩萬塊錢,每年上繳兩萬塊更像是一個象征性的指標,以證明服裝廠承包出去以後,國有資產沒有出現虧空的情況。

運輸公司所期望的,是甩掉服裝廠這個包袱,畢竟服裝廠一直是在虧損運轉,全靠運輸公司輸血才能活到今天。國企改革的浪潮當中,半死不活的服裝廠,已經拖了後腿,嚴重的阻礙了運輸公司的發展。

而且運輸公司也不指望一個三產的服裝廠能賺大錢,能夠保本經營,把四百人的工資發出來,就是謝天謝地了。

運輸公司中,大部分人更是覺得,李衛東這麼積極的承包服裝廠,隻是尋求一個鍍金的機會。

以李衛東現在的年紀,想要升到中層乾部,至少要十年的時間,服裝廠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跳板。

先去擔任服裝廠的廠長,以後調回運輸公司,級彆至少不會低於服裝廠廠長,運氣好一些的話,二十五六歲就能成為中層乾部,四十歲以前就能進領導班子。

按照國企人的思維,用服裝廠作為跳板,以謀取快速晉升,是很合理的行動。沒有人能猜到,李衛東承包服裝廠,真的是為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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