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沒有錢發工資(2 / 2)

“你彆忘了,那四台進口編織機,可是我借給服裝廠的,當時也是簽了租賃合同的,現在我不租了,要把設備拿回去!”李衛東信誓旦旦的說道。

“廠長,你這一招釜底抽薪可是高啊,廠裡沒錢的話,總公司還能出錢支援,可沒有設備的話,總公司也沒招了。這些可都是進口設備,不是隨隨便便能弄到手的。”

王凱平忍不住豎起了大拇指,接著說道:“廠長,當初你讓我弄那份設備租賃合同的時候,該不會已經想到會有今天這種情況了吧?”

李衛東毫不隱瞞的點了點頭:“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跟總公司那些大老爺們打交道,一個不小心會被吞的連骨頭都不剩,怎麼能不多留個心眼!”

李衛東說道這裡,拍了拍王凱平的肩膀:“王哥,下星期總公司就要派人來接管服裝廠了,估計派來的不會是什麼好鳥。這些天你得先委屈一下了,等我回來以後,咱們繼續兄弟同心賺大錢!”

“廠長,你就放心吧。你要是回不來的話,我王凱平也不乾了,以後跟你混!”王凱平開口說道。

“還有一件事,錢轉到我賬上以後,替我去一趟國稅局,把稅給交了。依法納稅是公民應儘的任務嘛,這個節骨眼上,我可不想被人抓到把柄!”李衛東開口說道。

“好的,我馬上就去辦這件事情!到時候把納稅的單據給你送過去。”王凱平開口說道。

“對了。過兩天,幫我散個傳言出去。”李衛東陰沉的笑了笑:“就說廠裡的賬上沒有錢了,這個月的工資會拖延幾天再發放,還有獎金也會取消。”

……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是1980年公布的,之後曆經多次修正,終於變成了現在的模樣。

而在**十年代,個稅法並沒有有很嚴格的執行,畢竟那時候剛從計劃經濟時代走出來,國家的發展程度也不高,便是想收繳個稅,也受到很多客觀條件的製約。

1980年製定個稅法的時候,就已經明確規定,像是工資、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哪有人會去真的繳稅!

當時的個人所得稅主要是依靠納稅人主動申報,但凡讓人主動交錢的事情,絕對不會有人積極。

比如一個房東,把房子租給你,房東肯定把租金踹到自己腰包了,怎麼可能主動去報稅?稅務機關也沒有那個功夫挨個去查房東有沒有繳稅。

個稅申報這種東西,是近幾年才有的產物,在此之前老百姓都是悶聲發大財。像是工資個稅、稿酬個稅這些提前扣了的,那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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