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李衛東要下海(4200均定加更)(2 / 2)

“要說附加條件嘛,也是有的。”李衛東點了點頭。

“果然還有其他條件!”朱士聰反而有些心安,他開口說道:“是什麼條件?”

“我一共有四台進口設備,要賣的話,也打算一起賣,所以總公司要買的話,也要四台設備一起買!”李衛東開口說道。

“就這些麼?”朱士聰詫異的問。

李衛東想了想,隨後開口說道:“除此之外,還有件事情要麻煩朱書記,我打算辦一個停薪留職,還希望總公司能批準。”

“你要辦停薪留職?不想再公司裡待了?你這是打算下海啊!”朱士聰顯得有些吃驚,語氣中也有幾分不屑。

“下海”在當時而言,還是一個比較新鮮的詞彙。

八十年代,普通人對於“下海”這種行為,看法並不正麵,國企職工和政府乾部甚至很鄙視那些“下海”的人。

這主要是因為私營經濟一直沒有被正名,個體戶的也缺乏社會地位。對於普通人而言,好好的乾部不當,下海去當個體戶,那是腦子抽筋了。

直到南巡講話發表之後,“下海”經商才逐漸成為熱潮,像是機關乾部、知識分子、國企人員,紛紛加入到“下海”大潮。

正因為當時的人對於“下海”的看法是負麵的,當朱士聰提到“下海”這個詞語時,會感到吃驚,也會表現出不屑。

此前李衛東承包服裝廠,雖然也算是一種經商行為,但畢竟還是在國企的體係下做事情。

可“下海”就不同了,那是脫離國企的體係,自己經營工商業,這跟當個體戶的性質是一樣的,隻是規模大小的區彆。

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時候,國企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下海”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辭職,一種是辦一個“停薪留職”,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後者。

選擇停薪留職,一來是可以給自己留一條後路,萬一“下海”失敗,被海浪一巴掌拍回在沙灘上,也可以回原單位繼續上班,大不了就是仕途受到一些影響,但不至於失去飯碗餓肚子。

選擇停薪留職的第二個原因,就是保留一個單位的身份,這在八十年代更是尤為重要。

八十年代的中國社會,存在著各種鄙視鏈。

比如城市戶口可以鄙視農村戶口;比如國企職工可以鄙視集體企業職工;再比如有正式工人可以鄙視臨時工;當然還有就是有工作單位的人鄙視個體戶。

在這一套鄙視體係下,一個國企乾部的身份,顯然是站在各種鄙視鏈最頂端的。有這麼一個身份,在很多事情上都會享有特權,這一點對於現代人來說是很難理解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出差住賓館,這時候如果你掏出一個國企的工作證,那麼絕大多數的賓館都會對你笑臉相迎;而如果你沒有這個國企的工作證,隻拿一個身份證的話,很有可能被賓館當成閒雜人等拒之門外。

再比如,坐火車遇到臨時檢查行李,這時候你掏出一個國企的工作證,那麼臨時檢查可能就能省掉,或者隻是簡單的檢查一下。可如果沒有這個工作證,你可能就要麵臨更加仔細的檢查,張德歪瓜裂棗的遭遇搜身都有可能。

還有遇到公安部門嚴打的時候,交警部門設卡查車的時候,一張國企工作中都能省去很多的麻煩,至少不用遭到長時間的盤問。

甚至遇到了車匪路霸,國企的職工也要比普通老百姓受優待。有些聰明的車費路霸擔心受到打擊,也會對國企職工網開一麵。

因為國企職工身上帶著的可能是公款,公款被搶的話,那相關部門肯定會有所行動,嚴重的話會在附近幾個村挨家挨戶盤問。

而普通老百姓的錢被搶,結果大概就是賊人跑了,抓不到了。

更何況運輸公司的工作證,還跟其他國企的工作證不同。作為交通運輸係統的企業,運輸公司的工作證在交通出行方麵是有福利的。

比如你沒有買到去某地的火車票,完全可以刷運輸公司的工作證進檢票口,大不了就是上了車沒有位置坐,就當買了站票了。

2000年以前,買火車票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某年春晚有個小品,叫《有事您說話》,其中有個橋段就是說買火車票,要扛著被子穿著軍大衣,大半夜的去排隊,這樣才能買到火車票。

對於沒有門路的人而言,所以僅僅一個刷工作證上火車的福利,便已經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基於這種種好處,李衛東並沒有直接辭職,而是決定辦一個停薪留職。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