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這就是潮流(求月票)(2 / 2)

老孫的代工廠,規模隻有東海製鞋廠的四分之一,所以平時隻能接一些小的訂單。

對於吳有為而言,2000雙運動鞋的訂單,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

但是對於孫廷山而言,蚊子腿再小也是一塊肉。

於是孫廷山欣然接下了這一批訂單,按照詹姆斯-邦德的設計,做了2000雙複古鞋。

隋經理那邊也火速聯係外貿公司,在感恩節之前,將這一批鞋子送到了洛杉磯的飛躍旗艦店。

……

洛杉磯,飛躍旗艦店,複古的飛躍小白鞋,已經擺在了貨架上。

一位身穿休閒西裝的男性走進了店內。

詹姆斯-邦德微微一愣,心中暗道這種打扮的人,不像是潮品的買家。

不過來者都是客,所以店員還是熱情的招待起來。

西裝男望著貨架上的鞋子,指了指其中幾雙:“這雙,這雙,這雙,還有這雙,都給我抱起來,要9碼的!”

店員下意識的看了看西裝男子的腳,開口說道;“先生,您的鞋子,好像不止9碼!”

“我是給彆人買的。”西裝男子開口答道。

美國人的鞋碼,是專門的美製單位,美國9碼鞋,相當於是英國標準的85碼,歐洲標準的43碼,中國標準的27碼。

詹姆斯-邦德則好奇的打量起這個西裝男子,畢竟買鞋這種事情,往往都是自己親自試穿後,才會購買,向這種試都不試便直接買,而且還會買好幾雙的,可不多見。

“大概是那個有錢人的助理吧!”詹姆斯-邦德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客戶,於是親自走了過去。

“先生,我是這家店的店長,很高興為您服務!”詹姆斯-邦德禮貌性的笑了笑,隨後指了指貨架上的一款鞋,接著說道:

“先生,我建議你看看這一雙鞋,這是我們剛剛推出的潮流新品,采用的是瑪雅金字塔的風格……

這一款鞋的紋路,借鑒了波西米亞的服飾,波西米亞特有的蠟染印花和刺繡,處處充滿著神秘感……

還有這款鞋,這是源自於三十年代的設計理念,是一款複古的運動鞋,當然雖然設計是複古的,但是材料還是使用的現代材料,穿起來十分透氣……”

詹姆斯-邦德一通介紹之下,西裝男果然又買下了好幾雙鞋。

“還真是個有錢的大客戶啊!”詹姆斯-邦德心中竊喜,隨後他開口說道;“先生,您可以留下一個名片,我們將鞋打包之後,給您送過去。以後我們有了新款,也可以直接送到您的家中,讓您挑選!”

為這有錢的客戶提供上門服務,是小眾品牌店生存的方式之一。

當然這種上門服務,商品的價格跟店裡的售價,也是不一樣的。

上門的價格要更貴一些,有錢人大概也不會在乎一雙鞋或者一套衣服,多個幾成的差價。

然而西裝男卻拒絕了詹姆斯-邦德:“這些鞋子,我自己可以帶回去。如果有需要的話,我還會再來的。”

這西裝男開了一輛大號的雪佛蘭薩博班,就是美國總統出行時,保鏢常用的那種大號的suv。

1995年是第八代的薩博班,基礎版的都是57升v8發動機,高配版則是74升發動機。這麼大的排量,車體自然也很大,裡麵的空間當然也十分充裕,當貨車用絕對沒問題。

詹姆斯-邦德親自將這西裝男送到門口,然後目送他離開。

“有錢人,都是神神秘秘的。”詹姆斯-邦德喃喃自語道。

……

西裝男開著薩博班,來到了洛杉磯一棟豪華公寓樓前,隨後西裝男找了輛小推車,推著采買到的各種衣服鞋子,走進電梯,直達頂樓。

這棟豪華公寓樓的頂樓複式兩層,再加上樓頂天台,是一整戶的住宅。其中天台上有個空中花園,還有個戶外的泳池。

能住在這種房子裡的,必然是個有錢人。

隻見西裝男推著車,走進了房間,然後開口喊道;“約翰尼,我回來了!”

片刻後,腳步聲響起,一個穿著睡袍的男子,手裡拿著紅酒杯,出現在西裝男麵前。

“這是你要的衣服和鞋子。”西裝男指了指車上的東西。

“讓我看看親愛的山姆都給我買了些什麼東西!”約翰尼一口將杯中紅酒一飲而儘,隨後直接將紅酒杯扔到了旁邊的地毯上,走了過去。

“拆開這些包裝,就像是在拆盲盒,總會讓我感受到期待!”約翰尼說著打開了其中一個袋子,拿出了裡麵的衣服。

“然而不幸的是,盲盒裡裝的卻是一件垃圾,真讓人沮喪!”約翰尼說著,將那件衣服扔到了地上,接著道:“山姆,你的品味該提升一下了!

緊接著,約翰尼又開始拆其他的包裝,十幾件衣服當中,最終隻有兩件,入得了約翰的法眼,其他的全都被約翰當垃圾扔到了一邊。

然後約翰尼開始拆鞋盒,然後一邊拆,一邊說:“垃圾,垃圾,這個也是垃圾,山姆,你真讓我失望!”

“這些可都是潮流新款,隻是你看不上而已。”西裝男山姆辯解道。

“潮流?嗬嗬,在洛杉磯,有幾個人能比我更懂潮流!我說這些是垃圾,這些就是垃圾!”約翰尼不屑的撇了撇嘴,然後打開了放有飛躍複古鞋的鞋盒。

下一秒,約翰尼突然驚呼道:“我的天哪!山姆,你從哪裡弄來了這東西!”

“這雙鞋,我本來不想買的,但是那個店長說,這款寫有著很悠久的曆史!現在仔細一看,老板並沒有騙我,我爺爺就有一雙類似鞋。”山姆開口說道。

約翰尼卻迫不及待的將這雙鞋套在了自己的腳上,然後一臉炫耀的說道;“怎麼樣,是不是很潮?”

“潮?”山姆愣了愣,接著問;“你值得是這種爺爺年輕時穿的古董?你彆開玩笑了!我雖然不懂潮流,但我知道古董可不是潮流!”

“你果然還是不懂潮流!”約翰尼將鞋子脫下,捧在手中,接著說道;“我告訴你,這才是真正的潮流!”

……

帕克是一名狗仔,此時他正拿著照相機,在好萊塢一處知名的夜店門口蹲守。

有很多好萊塢明星都很喜歡來這家夜店消費,如果能夠拍到一些刺激勁爆的照片,賣給報社的話,便能賺一大筆錢。

就算是拍不到刺激勁爆的照片,拍一些好萊塢當紅炸子雞的照片,也能夠換上幾天的生活開支。

不過,今天的帕克運氣並不太好,他在夜店門口蹲了大半天,也沒有見到明星大腕,隻有幾個想要釣凱子的小模特。

這種小模特,好萊塢多的是,根本沒有拍攝的價值,除非她們身邊能有一個大明星。

正當帕克打算收工的時候,一個潮男出現在帕克的視線當中,潮男一身頂級的潮流打扮,腳上則是一雙複古小白鞋。

“那是約翰尼-德普!”帕克興奮舉起了相機。

約翰-尼德普可是好萊塢當紅炸子雞,這些年來緋聞不斷,而且對象還都是漂亮小姐姐。

對於狗仔隊而言,這家夥可是一條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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