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簽約文斯-卡特的事情,恐怕不太樂觀。”詹姆斯-邦德略顯無奈的歎了口氣,接著說道:“我跟文斯-卡特的經濟人接觸過,他對於我們的開價並不感興趣。”
“為什麼?是嫌棄我們開價太低,還是有其他的競爭對手?”李衛東開口問。“
“兩方麵都有。卡特的經紀人表示我們的開價太低了,他認為卡特能收到更好的報價。”詹姆斯-邦德接著說道:
“卡特經紀人的態度,讓我有些疑慮,所以我通過關係打聽了一下,的確有其他品牌與卡特接觸。包括耐克、阿迪達斯,不過目前開價最高的,是彪馬!
彪馬一直希望在籃球鞋市場上有所作為,他們也想要複製耐克簽約喬丹的成功,所以一直在關注NCAA的明星球員。
據說彪馬對於文斯-卡特非常看好,願意給卡特一份大合同,而卡特的經紀人也在試圖幫助卡特爭取一份菜鳥的頂級代言。”
“菜鳥的頂級代言?大約是多大的合同?”李衛東開口問道。
“應該是艾弗森那種的合同吧,10年五千萬美金。”詹姆斯-邦德回答道。
當年艾弗森鎖定狀元之後,銳步便向他開出了一份10年五千萬美金的天價代言合同,這也是當時菜鳥球員的天花板。
直到勒布朗-詹姆斯出現後,才打破了這個菜鳥天花板。
當時耐克給詹姆斯的報價是9000萬美金,銳步則是1.15億美金,雖然銳步給的錢更多,但詹姆斯還是選擇了耐克。
聽到五千萬美金的價格,李衛東苦笑著搖了搖頭,接著說道;“我們可給不起這個價格。”
“老板,那我們該怎麼辦?要放棄卡特麼?”邦德開口問。
“彆急,讓我想一想。”李衛東低下頭,開始思考起來。
……
九十年代的體育品牌,耐克和阿迪是當仁不讓的前兩把交椅,匡威、銳步和彪馬差不多是前五的水平。
來自於德國的彪馬,實際上是阿迪達斯的親兄弟。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德國有一對兄弟,哥哥名叫魯道夫-達斯勒,弟弟名叫阿道夫-達斯勒,兩人創辦了一家鞋廠,名為達斯勒兄弟公司。
到了1948年的時候,兄弟分家,哥哥魯道夫-達斯勒用美洲獅的英文名字命名,創建了彪馬;弟弟阿道夫-達斯勒,則將自己的名字裡Adi和das組合在一起,創建了阿迪達斯。
彪馬和阿迪達斯,都是做足球鞋起家,直到1969年,阿迪達斯憑借著一雙Superstar成功的進入到籃球鞋領域,並且擊敗了匡威,坐上了體育品牌的頭把交椅。
而彪馬也在1972年進軍籃球鞋市場,卻以失敗告終,他們到籃球鞋並不暢銷。
進入到八十年代以後,便是耐克的崛起,整個籃球鞋市場被耐克吃掉了大半份額。
不過這段時間彪馬也沒有閒著,他們在歐洲市場上攻城略地,通過讚助足球、網球和賽車,躍升成為歐洲最頂尖的體育品牌。
特彆是拿下了意甲的讚助,更是讓彪馬走上了巔峰,在歐洲市場蓋過了阿迪達斯風頭。
九十年代球迷看球,首選肯定是意甲。當時的意甲不僅僅是群星雲集,踢得也特彆好看,意甲的影響力,也比英超和西甲大的多。
在歐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後,彪馬決定再次開拓籃球鞋市場,畢竟籃球鞋的利潤才是最大的。
於是彪馬就看中了潛力無限的文斯-卡特。
其實像彪馬這種規模的體育品牌,完全可以簽下幾位頂尖的球星,沒有必要去死磕菜鳥。
但當年耐克簽約喬丹的案例,實在是太經典了,彪馬也很想複製耐克的成功,通過簽下“下一個喬丹”,讓品牌打開美國市場。可以說彪馬是被耐克給帶歪了。
卡特又被媒體稱呼為“喬丹繼承人”,北卡出身、6尺6英寸的身高,得分後衛,技術全麵、能突能投等種種特點,簡直是喬丹大學時代的翻版。
彪馬認為卡特正是自己所需要的“下一個喬丹”,便開出了10年五千萬美金的菜鳥天花板代言合同,簽下了卡特。
……
卡特畢竟不是高中生球員,而是大學裡的籃球明星。
美國的高中籃球聯賽是以州為單位的,而大學的NCAA則是麵向全國的。
在美國,大學籃球聯賽NCAA的關注度不遜色於NBA,特彆是瘋狂三月,熱度是要超過NBA的,若是豪門球隊的對決,熱鬨程度堪比超級碗。
在NCAA的比賽當中,球員的能力和潛力將會受到整個美國的檢視,孰好孰壞大家都看的很清楚,想要在大學裡檢漏,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高中籃球聯賽沒有全國性的影響力,撿漏就成了可能的事情。
等到未來互聯網發達以後,高中籃球聯賽裡撿漏,也成了比較困難的事情。
互聯網的普及,讓勒布朗-詹姆斯、德懷特-霍華德這類天才高中生,可以向全美展示自己的天賦,讓球隊願意為之付出狀元簽。
北卡是NCAA中的豪門球隊,作為北卡雙子星的其中之一,卡特也早早的吸引到了球隊和媒體的關注。
卡特這種能力出色的球員,在就被放在聚光燈下。
李衛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以卡特現在的名氣,是不可能用一千萬簽下的。
“一塊上好的原石,肯定會有人搶著加價的。”李衛東長歎一口氣。
在NBA選代言人,就像是挑選翡翠原料。
那些已經打出名氣的球星,是已經切開了原石,裡麵什麼樣子,可以看的一清二楚;而即將進入到NBA的菜鳥,則是沒有切割過的毛料,成色怎麼樣,要切開才知道。
跟耐克、阿迪達斯這種大品牌比資金,飛躍體育肯定是比不過的,更何況還有一個虎視眈眈的彪馬,他們為了進入到籃球鞋市場,舍得花大價錢。
但是讓李衛東放棄卡特,他又不甘心。畢竟卡特的球鞋,向來都是比較好賣的。
李衛東仔細的回憶了一下,他記得彪馬這次進軍籃球鞋市場,是一次失敗的嘗試。
彪馬籃球鞋的設計理念,還停留在七十年代,球鞋又醜,穿著又不舒服。
在耐克氣墊和阿迪達斯天足的夾擊下,七十年代的設計理念很難獲得美國人的認可。
於是卡特隻穿了幾十場,就放棄了彪馬的籃球鞋,原因就是因為彪馬的籃球鞋不僅臃腫,而且穿起來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