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之夜,作為NBA腦殘球員代表的“大將軍”阿裡納斯,正在加州的一個旅館裡觀看直播。
以阿裡納斯的選秀順位預測,他是沒有資格進入到小綠屋的。當時的選秀預測普遍認為,阿裡納斯會在第一輪末到第二輪初被選中。
阿裡納斯的球探報告並不是十分優秀,唯一算是亮點的就是出色的三分球能力,其他都比較一般。
而且阿裡納斯的身高隻有1米91,打得分後衛的話,身高有些不足,防守的時候會防不住對手。
打控球後衛的話,阿裡納斯又沒有組織和傳球的天賦,球到了他手裡,運到最後一秒強行投籃,然後不講理的把球投進,大概是阿裡納斯當控衛日常。
另外阿裡納斯在大學裡的表現,也不是非常的突出,阿裡納斯本來就是那種比較需要球權的球員,他所在的亞利桑那大學可謂是人才濟濟,給阿裡納斯發揮的餘地並不多。。
畢竟是時代不一樣,放在現在的NBA當中,這種進攻性的控衛是十分受歡迎的,阿裡納斯這種風格的球員,在如今的籃球體係和防守強度之下,或許不弱於庫裡。
然而在當時,控衛喜歡得分,但傳球不好,是相當糟糕的情況。
以那個時代的球風,基德那種類型的控衛,才是標準的控衛模板。阿裡納斯這種進攻型的控衛,屬於另類的存在。
阿裡納斯的選秀報告裡,甚至連模板都沒有!因為此前的NBA當中,並沒有哪個很擅長投三分球的進攻型控衛。
也是因為球風與那個時代不相符,導致阿裡納斯的選秀行情直接拉跨,第一輪竟然沒有人會去選這位未來的巨星。
其實第二輪選中阿裡納斯的勇士隊,也並沒有賺到,因為按照那時候的規則,第二輪新秀續約的時候,主隊隻能給出中產合同。
所以當阿裡納斯兩年新秀合同結束以後,其他球隊直接給阿裡納斯開了高薪,而勇士隊因為規則的緣故,卻無法匹配,最終隻能眼睜睜的看著阿裡納斯去了奇才。
也是因為這件事情,NBA聯盟出台了阿裡納斯條款,確保了母隊的利益,從此以後新秀合同到期以後,主隊隻要匹配合同,就能擁有優先簽約權。
此時,在旅館的電視機上,誇梅-布朗戴上了奇才隊的帽子,然後與NBA總裁大衛-斯特恩握手合影。
電視機屏幕前的阿裡納斯羨慕嫉妒恨的撅了撅嘴。
喬丹欽點的狀元,光是這個名號,就足以讓所有參選新秀羨慕萬分了。
隨後,阿裡納斯一臉期待的盯著電視機,等待著自己名字的出現。
泰森-錢德勒、保羅-加索爾、埃迪-庫裡、賈森-理查德森、肖恩-巴蒂爾……一個又一個的名字從大衛-斯特恩的嘴裡喊出來,一個又一個的新秀帶上了球隊的帽子,上台與大衛-斯特恩握手。
阿裡納斯始終沒有等到自己的名字,他顯得急躁起來。
當第二十八順位的選擇了托尼-帕克時,阿裡納斯徹底絕望了!
“該死,他們寧願選了那個法國佬,也沒有選我!”阿裡納斯暗罵一句。
2001年的NBA選秀隻有28順位,因為森林狼被剝奪了五年的選秀權。
當時森林狼看中了1995年的狀元秀喬-史密斯,但是森林狼的薪金空間又不足以給喬-史密斯一個大合同,於是森林狼與喬-史密斯的經紀人合謀,搞了個陰陽合同。
結果陰陽合同的事情被聯盟發現,於是乎森林狼受到了聯盟有史以來最重的處罰,未來五年的選秀權都沒有了。這也使得加內特在自己最巔峰的五年裡,始終沒有好的幫手,在季後賽中屢屢折戟沉沙。
而這位不講規矩的經紀人,就是未來出車禍過世的那位丹-費根,也就是易建聯在NBA的經紀人。
首輪沒有被選中,阿裡納斯失望至極,他直接關掉了電視,然後打開了窗戶,憤怒的將那根溺水時可也當救生圈的大金鏈子扔出了窗外。
一陣風吹過,讓阿裡納斯冷靜了許多,他在床邊站了良久,終於拿起了電話,撥通了自己大學教練的電話號碼,他打算向教練傾訴自己鬱悶的心情。
很快的的,電話接通,聽到教練生意的那一霎那,阿裡納斯瞬間三井壽附體,開始失聲痛哭起來。
“教練,我沒有被選中!”
“不,吉爾伯特,你乾的很不錯,你在第二輪第二順位,被勇士隊選中了!”教練開口安慰道,話語當中甚至還有一絲小興奮。
“我都落到第二順位了,你還在興奮,我還是不是你的親愛的弟子,幸災樂禍也該分時候吧!”阿裡納斯心中暗道。
然而教練卻接著說道:“吉爾伯特,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飛躍體育願意給你一份廣告代言合同!那可是飛躍體育啊,你知道那意味著什麼麼?
這意味著你是被飛躍體育所看好的新秀!要知道飛躍體育在挑選新秀代言人的時候,可從來沒有失手過,你會成為科比-布萊恩特、特雷西-麥克格雷迪那樣的大明星!”
……
2001年有很多優秀的新秀,至少就榮譽而言,阿裡納斯並不是最優秀的那個。
大加索爾和托尼-帕克這兩位國際球員,顯然是這一屆球員中最為高光的存在。
大加索爾兩次總冠軍,六次全明星,世錦賽MVP,歐錦賽MVP,一屆世錦賽冠軍,兩屆奧運會亞軍。
托尼-帕克四次總冠軍,六次全明星,歐錦賽MVP,一次歐錦賽冠軍。
隻不過這兩人都是國際球員,進入NBA之前,就已經在歐洲打出了身價,已然是其他體育品牌的囊中之物。李衛東就算想簽下他們,也沒有了機會。
美國本土球員當中,喬-約翰遜算是這一屆新秀裡的頂尖球員,七次入選全明星要超過了大加索爾和托尼-帕克。
但是就品牌代言人而言,喬-約翰遜卻並不成功。
曆史上喬-約翰遜所代言的,是耐克旗下的喬丹品牌,他沒有專屬戰靴,甚至沒有專屬LOGO,在這方麵喬-約翰遜甚至還不如易建聯,易建聯在NBA時穿的球鞋,好歹有自己的專屬LOGO。
很顯然,喬-約翰遜代言的球鞋銷量比較一般,以喬-約翰遜的名氣,但凡球鞋賣的不是很差,也該出一個有個人專屬LOGO的球鞋。
阿裡納斯則不同,他的球鞋銷量非常的棒,即便是阿裡納斯鬨出了那麼多的問題,他的球鞋依舊推出了複刻版。足見阿裡納斯在美國的人氣是非常高的。
或許這也與阿裡納斯的球風有關,每場有那麼兩三次不講理的強行投籃,以及每個賽季有那麼兩三次零秒出手的絕殺,便足以讓球迷記住這位球員。
當年阿裡納斯投完絕殺之後,球都還飄在空中,他就直接轉身慶祝,這樣一個經典鏡頭,足以讓球迷記住一輩子。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阿裡納斯代言的球鞋售價比較便宜。
曆史上阿裡納斯所代言的是阿迪達斯旗下中低端的球鞋。
所謂的中低端球鞋,就是一些縮水款球鞋。
比如鞋底用差一些的材料,這樣鞋底雖然比較硬,但成本會降低不少,賣的自然也就便宜。
再比如耐克有一款SHOX技術,阿迪達斯也仿製出來,但是因為沒有專利的緣故,就隻能把技術縮水放在球鞋上。
類似這種縮水球鞋,阿裡納斯代言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