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後來的事情發展和雲向笛猜測的一模一樣,萊斯特在拿到自己的靈符之後就想問雲向笛再要一張,雲向笛告訴他要用特彆的寶貝或者價值五千萬美元的財務來換,萊斯特的臉立刻就黑了。
看得出來他真的特彆想和雲向笛打上一架,不過最後還是忍住了,咬牙切齒的問道:“無法通融一下嗎?”
雲向笛搖搖頭:“如果不是看在這幾天交情的份上,你給多少錢我都不會多給你半張靈符。你應該也知道這種靈符很稀有,我提出的價錢並不貴。你不會是沒錢?卡倫一家那麼有錢,你比他們家地位高,也比他們活的久,就沒攢下一點財產?”
“當然有。”萊斯特吸了一口氣,憋屈的說道:“我這次去找家族成員幫忙辦理身份證件,才知道我大部分的財產都在戰爭中被毀掉了,剩下的根據我的要求他們都轉給了路易。”
“那你問路易要啊,反正這張符你也是要給他的。”雲向笛說道。
萊斯特的臉更黑了一點:“他把錢都捐給孤兒院了。”
雲向笛:“……”
雖然知道路易一直保留著人性,而且對人類也充滿了各種不必要的同情心,但是作為一個吸血鬼竟然給孤兒院捐款,而且聽起來捐的也挺多的,這也太奇怪了。
“那他自己沒有錢嗎,你可以讓他自己來買。”雲向笛說道。
“沒有。”萊斯特歎著氣說道:“在他一個人生活的時候,他總是過得十分的克製,一直是用多少就弄多少,這麼多錢他根本拿不出來。”
雲向笛遺憾的說道:“那就沒辦法了。不過對你們這些吸血鬼來說弄錢應該並不是難事,這張符我會為你留著,你什麼時候存夠了錢什麼時候就可以找我來換。”
“不能先欠著嗎?我保證在一年之內把錢給你。”萊斯特一臉真誠的說道。
如果空口白牙的保證有用,這世上就不會有老賴了。
雲向笛冷酷的搖搖頭:“既然你一年就可以弄到五千萬,那為什麼不多等一年呢?反正你們壽命那麼長,一年而已,沒什麼的。”
萊斯特無可奈何,隻能停下了這個話題。
雲向笛的這個法器速度很快,不到半個小時他們就到達了紐約,雲向笛在公園裡把萊斯特放了下來,然後兩人就分開了。
萊斯特準備去新奧爾良找路易,他說他不知道路易現在在哪裡,但是他知道不管過了多久路易都忘不了那塊土地,不管他去了哪裡,他最後也總會回去那裡,所以他準備去那裡蹲守。
雲向笛離開公園後則直接易容去了一家之前送外賣時踩好點的地下金店,用項鏈裡儲存的黃金換了五萬多美元的現金。他不敢多換,因為這種地下金店都是黑幫開的,幾萬美元的黃金他們吃得下也不在意,換多了就會引起這些饞狼的注意,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從地下金店出來後,雲向笛去銀行存了五千美元,然後找了家酒店辦理了入住。他準備先花幾天時間整理一下自己的項鏈,然後找塊價值幾百萬的寶石出來去拍賣行拍賣,到時候寶石隻要說是他媽做模特的時候追求者送的,就可以解釋正當來源。等有了這筆原始資金,他就注冊一個影視公司,然後再把項鏈裡的黃金一點點拿出來換成錢,接著通過公司投資影視劇把錢轉到明麵上,慢慢把自己合理的變成一個有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