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的儘頭,出現了第12個小姑娘,這一次她送給雲洛菲的玫瑰花是一支香檳玫瑰,台詞總算有了創新:“小姐姐,你長得好漂亮啊。這支玫瑰花送給你,祝你每天都是情人節。” 雲洛菲終於聽到有人誇她、而不是誇淩少楓,開心地伸手接過,笑容也特彆甜美:“謝謝!也祝你情人節快樂。” 就是嘛,這才符合正常人類的邏輯。就像是結婚典禮時,進場的嘉賓肯定都是拚命誇新娘子漂亮,誰會去管新郎啊? 淩少楓的目光突然沉了下來,落在雲洛菲手中的那一朵香檳玫瑰上。淺淡的香檳色,在一團紫色玫瑰裡顯得特彆紮眼——又或者是,紮了他的眼。 原本揚起的唇角,一下子緊緊地抿起,形成了不悅的弧度。 長臂一伸,他將那支香檳玫瑰抽走,不由分說直接塞給了路邊正在伸手乞討的一個乞丐,還很nice地跟那個乞丐說:“阿姨,祝你情人節快樂。” 那個乞丐看著手裡的玫瑰花,一臉懵逼:他要的是錢,不是玫瑰花!麵包和愛情,他果斷選擇麵包! 而且他是男的好不好!雖然,每個乞丐的發型都是一樣的,都是小臟辮、半遮麵。但他明明就長了這麼man的一張臉! 於是乞丐大叔理了理自己臟兮兮、黏糊糊的一頭長發,衝著淩少楓的背影吼道:“喂,我是叔叔,不是阿姨!現在的年輕人,真是沒禮貌!” 淩少楓正一肚子酸水咕嚕嚕地冒著,根本無暇理會他的抗議。 雲洛菲也是一肚子的抱怨,拿大眼睛使勁瞪他:“你乾嘛把那一支玫瑰花送給乞丐啊!香檳色挺好看的啊。” “可是,我記得你說……你喜歡紫色玫瑰。”淩少楓悶聲沒氣地說著,俊眉擰成一團。 他一直都記得,初二那會好多男生給她送巧克力、送花,她和安子櫻從那堆鮮花裡獨獨就挑出了一束紫色玫瑰,還說紫色玫瑰最特彆、最好看。 “我說過嗎?”雲洛菲歪著頭想了好一會,也沒想起來。 “自己說過的話都不記得,說你是豬你還不樂意。”淩少楓伸手在她鼻子上捏了一下,聲音像是那晚的月光一樣朦朧,“你不記得沒關係,我記著就好。” 很多事情、很多話,她自己做過、說過,卻都忘記了,而他卻一直牢牢地記著。 他記得她每一次看他的眼神,記得她每一次對他笑著的樣子。 所有有關於她的一切,都像是刻在了他腦海裡一般,想忘也忘不了。 他們漸漸走遠之後,帝銘宇緩緩從一棵大樹之後踱了出來,站在搖曳的樹影之下看著他們手牽著手的背影,嘴角泛起了一絲苦澀的笑:“菲菲,祝你每天都是情人節。” 說完,他走到那個乞丐麵前,一把搶走了他破碗裡的香檳玫瑰。 垂眸看著手裡那朵正含苞待放的玫瑰,他的心一陣陣絞痛。 他的心臟病已經好了,可卻因為她還是一直痛著。 那朵香檳玫瑰,是他特地讓賣花的小姑娘送到她手中的。 香檳玫瑰的花語是——我隻鐘情你一人。 就在他黯然神傷之際,眼前出現了另一支香檳玫瑰,一個如風鈴般清脆的聲音響起:“漂亮的小哥哥,這支玫瑰花送給你,希望明年你可以和自己喜歡的女生一起過情人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