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田:十畝。
錢帛:一貫二百文。
糧食:一石麥子一石粟。
其他:無。
拿著以上財物,三十二歲的劉千裡,帶著妻子和兒女終於從劉家分出來了。
再自寫一張“手實”,也就是現代的戶口簿,報到村裡正安福生處,等安福生整理後報到縣裡,縣裡又再編計一番,一家四口的戶籍便也從老劉家分出來了。
還被一式三份,一份送到長安的戶部存檔,一份送到貝州,一份留在本縣。
自此從法律上,他們和老劉家就是兩家人了。
這時的法律還有一項明確規定:“應分田宅及財物者,兄弟均分。”,“不均平者,計所侵,坐贓論減三等。”
有了兄弟均分的大原則,又有老劉氏這樣的長輩在,還有裡正安福生等村鄰,以及兒媳婦們的娘家人,劉老丈和劉阿婆再有偏頗,大麵上還是三個兒子均分。
隻是劉老丈和劉阿婆也要各算一份,老劉家的所有家產都得均分五份。
老兩口又是要和大兒子一家過,於是乎等於劉萬裡一房分得土地三十九畝,其中九畝土地是兄弟三人額外孝敬老兩口的,意思是老兩口以後生老病死,劉千裡和劉百裡都不用管了。
但劉阿婆當初是絕戶女,婦女也是有一定繼承權的,且嫁妝歸個人單獨所有,不在分家行列。這便有了劉阿婆憐惜劉百裡有三個兒子要養,將十畝嫁妝田都給了劉百裡,使得劉百裡也分得二十畝田。
是以,說是均分,卻也處處不公。
再到房子。
若還住在一起,分家等於沒分。
劉千裡在妻子兒女寧願住茅草房,也不願繼續留在老劉家的情況下,將現在所住的那間房,連著家裡的鍋碗瓢盆等一一折算成錢,便有了一貫兩百文現錢。
另外這一石小麥和一石粟,還是劉老丈念著一家四口分家後沒糧食吃,酌情另給的。
既然分了家,又另給了口糧,劉老丈顧忌著柳文蘇不好多說,劉阿婆卻沒了那些顧忌,等老劉氏他們一眾人等走了,她阿婆當然是立馬趕走要分家的不孝子。至於心愛的小兒子自然不能算在列,總要等也不願住在一起的小兒子把房子另起了再走。
這時正月還沒出,天地都是白茫茫一片。
許是為了增添一些傷情感,停了一整天的雪,在夜幕四合之際又下起了。
初時還是細小的雪粒子,然後越下越大,紛紛揚揚的像搓綿扯絮一般。
等從村頭的老劉家,走到村尾沒人住的破茅草屋,地上的雪都快有半尺厚了,頭發衣服上儘是殘雪。
再呼呼咆哮的冷風一吹,劉辰星就不爭氣的“阿欠”一聲。
“我的小祖宗!你可彆涼著了!”柳氏才下地站穩,就聽劉辰星就了一個不小的噴嚏,她趕緊從牛車上抱起劉辰星,就往茅屋裡跑。
這是村裡沒人住的空屋,靠近村尾的後山。
因著位置太偏僻,即使有現成的三間茅草屋,分家彆居的村鄰都看不上這裡。
一家四口搬出來的匆忙,又是這天寒地凍的時候,茅屋位子雖然不好,卻到底是個棲身之地,便選了這處作為新家的宅基地。
隻是茅屋多年未住人,年久失修,黃土夯砌的牆體早已到處裂縫,屋頂的茅草被連日的積雪壓垮了一大半,凜冽的寒風從四麵八方往屋子裡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