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城上金烏(1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3669 字 8個月前

所謂“子錢家”,乃指放債取息之人。猶言高利貸者。貸出錢後,除收回全部本錢,還能另得一筆不菲的利錢。仿佛“錢能生子”一般。故將本錢稱“母錢”,利錢稱“子錢”,操此業者,稱“子錢家”。

前漢時,長安子錢家毋鹽氏(無鹽氏),趁吳楚七國兵起,放債取息,成為關中巨富。

《史記·貨殖列傳》:“吳楚七國兵起時,長安中列侯封君行從軍旅,齎貸(ji dài 借貸)子錢,子錢家以為侯邑國在關東,關東成敗未決,莫肯與。唯毋鹽氏出捐千金貸,其息十之。三月,吳、楚平。一歲之中,則毋鹽氏息十倍,用此富關中。”

話說。七國亂時,長安城中“列侯封君”的封邑,多數遠在關東。而長安卻在關中。遠離封邑,鞭長莫及。列候封君一時難以備齊車馬、兵器,急需籌錢購買。唯有向長安城中子錢家舉債。但因戰局如何,尚難判斷。長安子錢家,擔心關東一旦失守,列侯封君的封邑,便會化為烏有,難以收回貸款。故不願放貸。

唯毋鹽氏,審時度勢。以為大漢立朝已過五十載,初期雖也發生過異姓王叛亂,但很快便被蕩平。加之秦末漢初,戰亂不休,人心思定,叛亂不得人心。故此次同姓王之亂,亦必敗無疑。理應抓住千載難逢之機,大賺一筆。然表麵上卻裝作和其他子錢家一樣,對戰爭前景很不樂觀,一再向舉債者言明:戰爭何時結束尚難預料,風險無法控製。除非肯出高利,否則絕不出借分文。

列侯封君,急於領兵平亂,於是紛紛以十倍利,從毋鹽氏處,共借得一千萬錢。巨債壓身,如何能不發奮。僅三個月,便蕩平七國之亂。列侯封君紛紛還款,毋鹽氏因此富埒關中。一千萬錢,三個月完成小目標,賺它一個億。

用後世的觀點來看。以毋鹽氏為代表的長安子錢家,便是妥妥的銀行家的雛形。

尤其對風險和獲利的認知,幾乎與後世銀行家彆無二致。即: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子錢家,與一般高利貸者最大的不同。便是他們處於行業內的頂端:隻向列侯封君放貸。如此,再想漢文帝四年,“(河陽)侯(陳)信坐不償人責過六月,奪侯,國除”。當可知,河陽侯陳信,必是向長安子錢家舉債未償,故而被奪侯除國。此事亦足見,子錢家勢大。絕非一般商賈。

前漢時如此,今漢亦如此。隻是子錢家,也和勳貴一起,從長安搬到了洛陽。

然,今漢不同前漢。列候隻坐享其成,無治國理政之權。故洛陽子錢家,開始向次一等的勳貴豪強放貸。

劉備的貲庫,亦有此功能。然卻麵向全部國民。且多是低息,甚至無息貸款。彆說十倍利,便是十取一(10%)的利息,都沒有過。最高不過千取五(5‰)。

正因子錢家暴利。先帝將賣官鬻爵得來的大量錢幣,暗中放給洛陽子錢家。攫取豐厚利潤。記錄銅錢筆筆去向,契約、券書的《子錢集簿》,便握在張讓、趙忠之手。

封諝笑道:“諸大人死到臨頭,還未醒悟。可知累日來,有多少洛陽權貴,暗地奔走。太皇董太後、太皇竇太後、何太後處,苦主盈門。皆為……”

“我等開罪?”鉤盾令宋典,脫口而出。

“嗬嗬!”封諝一聲冷笑:“皆欲誅滅諸大人三族!”

“人死債滅。”張讓已醒悟:“隻需殺了我等,抄出《子錢集簿》,先帝散出去的無數銅錢,便再無去向。洛陽子錢家,獲利何止百倍!”

趙忠卻道:“不瞞封常侍,我等之所以苟活於世,便是想憑《子錢集簿》翻身。今若交出,如何保滿門老小,一世富貴。”

“也罷。”封諝笑道:“老朽之言,諸位大人已斷難再信。如此,便換個人來。”

話音未落,封諝三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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