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漢親疏有彆。
薊王劉備雖得民心,然就家、國、天下,三級封建體係而言。遠未稱足夠。甚是連各地名門望族,世家豪強,亦未能綁上戰車。諸如四世三公之袁紹,又投身大將軍門下,足見權衡取舍。
正不知該如何著手,豈料洛陽貴胄,自投羅網,將天下人望,拱手相送。
賈文和足智多謀,巧施連環。券書一卷,黑字白絹。輕描淡寫,獲陽安、不其,二縣治權。當然,從隸屬上而言,二縣仍是陽安長公主與不其侯伏完封邑,此事斷不會更改。故若隻著眼於此,此舉不啻為人做嫁衣。然遠矚高瞻,從戰略效用上而言,此舉與冀州六國,異曲同工。二縣,自上而下,全麵與薊國接軌。
須知,謂食邑者,並非予取予求,全部擁有。景帝後,列侯封君不領朝廷俸祿,以封地食邑內租稅,充作俸祿。封君的收入,包括在封地內征收的田租、戶賦、市稅,不過數項而已。餘下過半賦稅,皆充公用。正因封地內,大小官吏,皆不取食於封君。自也不算家臣,隻忠於朝廷。此舉對防止諸侯逆亂,大有裨益。然封君之權,卻一再削弱。
封內地官吏雖不隸屬,卻有為封君收稅之義務。
時下除征收人口稅外,還需征財產稅,即“貲賦”。編戶齊民,家產須計貲登記,計貲的範圍包括:田、宅、車、馬、牛、奴婢等,一切財產。家貲,采取自報、核實與評議相結合之法。編戶自報家貲後,須由縣、鄉組織審核、評議。且鄉有秩、嗇夫也須“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分門彆類,登記造冊。
稅率一般定為“貲萬錢,算百二十(1.2%)”。即,家貲一萬,納稅百二十錢。采取階梯納稅法。“家貲”多而“戶等”高者,則出稅多。家貲少而戶等低者,則出稅少。家貲不足二、三萬者,還可適當減免。
時下戶等,分為“細民”或“小家”、“中家”、“大家”三個等級。大體按家貲多寡來劃分。一般而言,家產不滿三萬者屬於“小家”,家產不滿三萬、二萬以下乃至不滿千錢,均為下貧之戶,可享減免優惠。家產在四萬以上到十萬者為“中家”,而“大家”則在十萬以上或百萬不等。百萬以上,便是豪強巨富。
“貲賦”與“緡錢”的差彆便在於,貲賦乃是家庭財產稅。凡國民,下至編戶,上至爵民,皆需依法納稅。而緡錢,乃是與“山澤之賦”類似,屬於“產品稅”。對貿易商品,進行征稅。
先前。戶戶分得水田一頃,良宅一進,車、馬、牛、羊、機關器,皆是從薊王處賒買,分期償還。未能償還完欠款前,一切皆屬於薊王。故隻征“緡錢”,而無“貲賦”。
今薊國千裡國土,百二十萬戶。有大半編戶,早已還清尾款。擁有了田、宅、車、馬、牛、機關器等,全部產權。家貲頗豐。故“貲賦”,本季亦提上日程。
薊王輕徭薄賦,藏富於民。戶戶五十畝美田,市價百萬。良宅一進作價五百萬。單此二項,若“貲萬錢,算百二十”,每年需繳納貲賦,七萬二千錢。實在太過苛刻。
薊王海納百川,又乾綱獨斷:普通編戶,以田一頃,宅一進、耕馬一架,牛車一輛,豬羊一牢,農作機關器一套,諸如此類,凡以一計,單此一項,則無需繳納貲賦。無獨有偶,超出部分,則“貲十萬錢,算百二十(1.2‰)”。
饒是如此,本季貲賦,亦足收一億四千四百餘萬。換言之,除去基本持有,薊國戶戶皆有十萬以上的多餘家貲。國民之富,足見一斑。
百官朝論時。便有貲庫令提出,存於貲庫的諸多銅錢,是否也應算作家貲。
劉備不禁心生感歎。
貲賦,其實是財產稅中的不動產稅,家庭存款屬於所得稅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