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恩不言謝。”漁人齊齊下拜。
“諸位須知,凡三月不還,視為背約。前款不退,船隻收回。”海商有言在先。
漁人鄭重抱拳:“多謝告知。”
“券書在此,隻等諸位簽押。”海商取券書奉上。
利字當頭,有進無退。漁人依次簽押,自去開戶不提。
恭送漁人出門。海商吹乾墨跡,長抒胸臆:“吾王威天下,果不以兵革之利。”
初夏正當海捕。
首付十萬,三日講解,牽風船揚帆出港。
一網下水,無往不利。魚獲蜂擁上市,產量陡增。乃至港口漁商,無力收購。滿船魚鮮亦無處存放。如之奈何。
便在此時。海市一艘大舡,徐徐立旗:“魚鮮(工)坊”。
機關驅動,掛鉤去鱗、剖腹開膛,鹽水衝洗、煙熏烘乾。待包裝出坊,已成乾貨。
句章港市,自上而下。連人帶狗,目瞪口呆。
便有海市商人,近前詢問:“魚乾賣否?”
自然賣得!
市價收購,直接到賬。人入貲庫,隨用隨取。不要太方便。
甬東港城,漁港、船塢、鹽牢、工坊、邸舍、商肆、酒壚、湯池、客舍、市樓、城倉、番市、蠻夷邸、市舶寺,如雨後春筍,接連建起。換鹽、修網、上油、清艙……殘血夜入船塢,明日必滿血取回。還有何話好說,娘親!揚州漁人,紛至遝來。遷居中山洲,入籍薊國不提。不僅漢人如此,島夷已如此這般。走出蠻荒,遷入臨近薊國港城,耳濡目染,不斷向化。
薊國大舡又運來嶺南青壯健婦數萬。截流治水、捍鹵蓄淡。築路造堤,通渠圩田。街衢四通,舟橋相連,不斷向內陸延展。
甬東港長,授予番禺董正。
焦矯亦如願,獲番邦通商權。於港市中起高樓,自號‘胡老館’,專與番商互市。前漢時,鹽鐵專營。便是後世所謂“許可證製度”。為重農抑商,前漢武帝時,推行“算緡告緡”、“均衡平準”、“謫發商賈”等,一係列措施。並規定:“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對商人征收車船稅。今漢雖未行抑商,然光武帝時,桓譚亦曾提出“禁民二業”之主張。雖終未能執行,然焦矯未雨綢繆,先得薊王許諾,再與番商互市。可謂老謀深算。有備而無患。
話說。是否置《對外貿易許可證》,薊王亦思許久。權衡利弊,並未執行。之所以要抑商,隻因商貿過於繁盛。“商賈求利,東西南北,各用智巧”,“日夜無休時,不召而自來”,“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裡不遠者,利在前也”,“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於是乎“民棄本逐末”。
時“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遊手為巧,充盈都邑,務本者少,浮食者眾”。以至於“車船販賈,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甚至,烏桓寇雲中,一次即“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輛)”。於此足見一斑。再深思,除去人口、資源、技術、物產,皆隨兩漢大興。牛馬眾多,道路通達,內政外交,亦是必要便利條件。漢之強,非設身處地,而不可儘知也。
除去各自為商,互通有無。商業聯盟,亦現端倪。
所謂“中舨共侍約”,即合夥商販,共同訂立契約。民間資本,開始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