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炎漢控火(1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4384 字 8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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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之財,正當其用。”伏完似有所悟。

“正是如此。”桓典笑道:“或可改為,不義之財,正義之用。”

“受教。”伏完拜謝。謂一字之師。能解心頭之惑,此禮桓典自然受得。

桓典所言,便是所謂“道德豁免”。

正如奉獻信仰,而從神處,獲得寬恕類似。“正義”,亦或是“道義”。是時人最大的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

亦是兩漢以來,不禁刀劍弓弩,仍傳承有序之根本。尤其弩。黃口小兒得之,亦可殺人於一瞬。後世無有不禁弓弩者。然大漢百無禁忌,便因恪守道義。

廣泛的道義,又稱大義。使得,時人無需將行為操守,固化成某個超越世俗的唯一(神王)具現,而獲得判斷標準。隨之延伸出,諸子百家(解)釋(大)義,又如《春秋決獄》等,具體法則。

換言之。無論《漢律》還是《薊法》,皆是“廣泛道義”的具現與固化。

“人心皆有秤”。時下,權重(秤砣)便是道義。

有道,當如何。不義,又如何。針對不同事件,時下皆有一套完整的評判體係。包括,自評與他評。

伏完之所以惶恐難安。說到底,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不義之財,正義之用”,給了伏完足夠強大的道德豁免。心中渙然冰釋。

如此說來。百家之說,便是百家之道(義)。百家之學,便是百家之法。

其目的,皆是具現“廣泛道義”。設置百家之行為準則,及百家之判定標準。如墨門弟子,遵循墨學。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皆出自墨門所學。道家弟子,遵從道家。法家弟子,遵從法家。儒家弟子,遵從儒家。

於是乎,自先秦以來。各家弟子,行為準則及判定標準,皆有偏差。

譬如始皇帝“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漢武大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便為獲得“廣泛道義”。

正因有了“廣泛道義”,兩漢四麵年,方能百無禁忌而傳承有序。

一旦失去“廣泛道義”,便要處處設禁。乃至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如何破除心中的“廣泛道義”。最行之有效,又立竿見影之法:訴諸外力。

訴諸武力、訴諸財力、訴諸文力、訴諸權力、訴諸神力。

尤其訴諸神力。封建時代,屢試不爽。

如諸子百家,不可苟同。每個朝代,“廣泛道義”皆有不同。不做修改,不可兼容。

一言蔽之,用唐宋明元清時代的“廣泛道義”,反施兩漢,注定完敗。

再舉個通俗的例子。用民用機甲的操作係統,去嘗試驅動軍用機甲,注定功能不全。因為沒有火控子係統。

大漢不禁刀劍弓弩。然大漢的火控來自哪裡?

答:大漢星空下所獨有的“廣泛道義”。

伏完心滿意足,驅車入府。

稍後,大開方便之門。凡有所請,皆有所應。禮單如流水,來者不拒。不出五日,竟聚攏千萬資財。如實呈報太師府,王允遂命尚書令桓典,分撥各處,解甄都內外,燃眉之急。

果然正當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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