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王者之政(2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3433 字 8個月前

“什一而稅,王者之政。何況主公,三十稅一乎!”右相先為薊王壓驚,而後續言道:“今國中客庸,不下五百萬眾。如樓桑、西林,幾與薊人等同。且錄入客籍,假以時日,便可為編戶。豈無稅乎?”

“右相之言,老臣不敢苟同。”神仙打架,必是儒宗:“民爵二十等。齊民之家,田一頃。尚可自耕。爵民之家,數頃乃至數十頃。若無客庸,代為耕種,農時俱廢,良田皆荒。何來耕一餘三,暖衣餘食。客庸為何?助我者也。是故‘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順,又以尚賢。天自佑之,吉無不利’。何況,‘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此言一出。薊王暖意心生。不愧儒宗。

先為客庸定性,乃是“助我者也”。亦如儒宗所言。普通齊民,尚可自耕。爵民之家,斷無可能。尤其公大夫以上,公乘之家,足有良田二十頃。若隻憑一己之力,不等耕畢,已過農時。更何況,收客庸之稅,令天下投奔薊國者寒心。且此舉,亦非我怏怏上邦,待客之道。

“啟稟主公。”蔡少師亦持芴進言:“老臣竊以為。非國有大難,而不可益(增)賦也。武帝時,桑弘羊治粟,‘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薊國循吏,尤勝桑弘羊多矣。且客庸多為羌胡,當以其故俗治之。不可與薊人比同。(武帝)時連兵三歲,誅羌,滅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皆以其‘故俗治,毋賦稅’。此乃,定國之策也。”

蔡少師,引經據典。先言,薊國財政優良,且無危難,無需增賦。又言及“毋賦稅”,乃兩漢羈縻舊例,不可擅更。

“國老當知,客庸耕田者,多是國中齊民。”藪東守樂隱,持芴言道:“客庸,非指八方來客。亦有國人庸之。更有四海豪商,販得木蘭舡,久居港津。”

“若如此,更毋需益賦。”蔡少師又道。

右相之所以,欲開客稅。隻因客籍完備。凡客居薊國者,皆先入籍。得五家聯保,開設賬戶,方能為人雇傭。否則,便是“遊客”。即便遊商往來,亦需入客籍。且凡有交易,皆需先質押等值琉璃寶鈔,亦或是金銀珠玉為擔保。

正因客籍大行其道。且人人皆有賬戶。故能抽取客稅。

國老與國相,雖政見相悖,然皆為國諫言。不可輕言對錯。

議出國相。百官慎重。稍後進言,皆是國之宿吏。各有側重。凡郡縣長吏,多與右相同。凡國之宿老,皆心向儒宗。

見幕府僚屬,多不發聲。

薊王遂問:“文和,以為如何?”

幕府中丞,持芴而跽:“回稟主公,國之稅賦,多出編戶齊民。客庸雖不為編戶,然久皆為薊人,不宜異同。然比我大漢流民,隻需舉家北上,宗親鄉黨,五戶連坐(連保),便可入籍。客庸入籍,卻非一日之功。臣,竊以為。若征客稅,客籍當與編戶比同。”

不愧是幕府智囊。賈詡之意,若要與編戶同樣納稅,則需給予客庸,同樣待遇。不可區彆對待。

見百官竊竊私語,多有讚同。

薊王遂問右相:“憲和,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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