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天下法薊(2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3863 字 8個月前

身負天命,受命於天,乃大漢天子。故奉天子之命,討伐逆賊。又道,“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兵鋒所指,儘其所能,潘鴻、朱蓋,仍不伏誅。此乃天不亡也。亦奉天子之命,鳴金收兵,班師回朝。至此,針對潘鴻、朱蓋而言,“除惡務本”已畢。二人曆經生死兩難,幡然悔悟,欲痛改前非。投靠劉備,便是二人“樹德務滋”之始。若出爾反爾,賊心不死,倒行逆施。少君侯劉備,自當替天行道,代天子誅之。

悠悠二十載,彈指一揮間。潘鴻、朱蓋,已成薊國宿將,守土安民,信守諾言。此便是,天道循環,善惡有報。

或又有人問。二人做賊而未死,且謀得好出身。何來有報?

報,償也。

樹德務滋,必有報;除惡務本,亦得償。

陰陽和合,五行生克。

一言蔽之,如“萬物負陰而抱陽”。儒術義理,生生不息,周而複始。

正是大漢,郡國並行,家國同構。

於劉備而言,大漢風化之美,正因“一國兩製”:吏治、法製。

儒法合流,儒皮法骨,承秦法而書《漢律》。口水無憑,立字為據。如“中販共侍約”,券書大行其道。筆筆罪行,皆有法可依。然斷案定罪,多行春秋決獄。

故太史公自序:“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彆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嫖宿幼女”與“性侵未成年”,亦或是“酒後駕駛”並“危害公共安全”。同樣“有法可依”,於是乎,如何量刑定罪,考驗的其實是吏治。而非法製。

如何決斷?

春秋決獄。

一國兩製,兩漢始興。後不見於封建王朝。直至二千年後,方才複興。

幸有劉備,君臨天下。毋需蹉跎二千年,諸夏才重拾漢魂。

言歸正傳。

襄陽,鎮南將軍,荊州牧劉表府。

江東合肥侯遣使投書。

劉表字字入目,然茲事體大,又不敢集思廣益。故遲疑不決。

奈何,思前想後,舉棋不定。於是,命軍師祭酒禰衡,入府密談。

禰衡恃才傲物,又素與曹司空不和。故得劉表極儘禮遇。此舉,乃為彰己求才若渴,虛懷若穀之心。暗損曹司空,雖唯才是舉,然卻無容人之量也。

軍師祭酒禰衡,心向皇上。明為荊州所謀,實則謀天下也。

禰衡應召入府。細看合肥侯親筆手書。心中一動,這便佯裝大喜:“明公,無憂矣。”

“哦?”可謂一語中的,劉表遂道:“軍師且直言。”

“曹操,托名三公,實為賊臣。欲挾天子而令諸侯,畜士馬以討群雄之心,‘昭昭乎若揭’也。今兼五郡之地,並十萬大軍。必南下擊徐。呂布若亡,袁術必敗,二雄皆滅,關東再無強敵。”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