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開演唱會的決定,成為了最近韓國最熱門的話題,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這應該是世界範圍的話題,的確他的才華受到了世界範圍的認可。
格萊美還有好多個獎項等待他來認領,甚至早在樸太衍去參加的那一屆格萊美之前,sy就已經得到了格萊美的終身成就獎。
雖然對他的身份一無所知,可是根據創作年份來說,至少也要接近50了,甚至50以上了。
最早他的出現可以追溯到00年,那個網絡剛剛開始盛行的年代,也就是因為網絡的關係,才讓他這樣的模式一直得以保存。
也不是沒有人懷疑過會不會是同樣才華橫溢的樸太衍,可是年紀有些對不上,00年的時候樸太衍才多少歲?10歲而已,要是說“sy”10歲就寫出這樣的一些曲子,大家是怎麼都不會相信的。
而韓國比較這幾天比較高潮,就是因為選擇開演唱會的地點在首爾,這讓對於sy的國籍之爭,韓國方麵覺得很有利。
不是韓國人為什麼要選韓國?而且sy除了英文歌曲之外,創作的比較多的就是韓文歌曲。
雖然西方很不想承認,可是sy很有可能是亞洲人,這是比較靠譜的猜測,因為在除了英文語種的歌曲之外,sy基本隻寫中日韓語言的歌曲。
其中的確是韓文歌最多,中文最少,但是日文歌也不算差韓文多少,當然這些加起來都沒他的英文歌多。
或者說隻有他的英文歌,保持這一貫得到高質量,當然日文和中文的質量也不差,至少這兩國的粉絲都很喜歡。
而韓文歌,就比較難說了,質量高和質量低的都有,而且偏愛女團歌曲。
所以對於不想承認sy是韓國人的粉絲來說,他們是認為sy隻是個老宅男,比較迷戀韓國女團而已。
當然這算不算sy的人生汙點,就很難去評價了,因為另一位這個世紀很有創作才華的家夥,也是韓國女團迷,不過對於樸太衍大家比較理解,一個老同學,一個妹妹的姐姐,他對少時有所偏愛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韓國記者在sy決定開演唱會後,第一時間采訪的對象,當然就是樸太衍了。
雖然說,樸太衍是在足球領域更加的成功,可是對於韓國人來說,在音樂領域,要拿去和歐美音樂對比,樸太衍其實也是第一人選。
這是成績決定的問題,因為隻有他一個人,是公告牌冠軍歌曲的常客,當然今年也帶著泰妍第二個登上冠軍單曲榜首。
就算除開這一點問題,大家也想采訪他,因為有可能世界範圍的sy粉絲不清楚,不清楚他為什麼突然跑出來開演唱會。
而韓國這邊最清脆事情的起因了,因為樸太衍的一首歌曲借鑒了對方的歌曲。
當然是借鑒,難道還真的說抄襲去嗎?在不能完全確定sy是韓國人的前提下,還是要照顧樸太衍的麵子的。
其實要說抄襲真的不能算的,鬼怪的主題曲stay with me,隻是前奏的時候曲調和faded主旋律相似,真的要說相似的話,還有首今年年初的don't let me down也是差不多。
可問題來了,要是一首也就算了,後一首也是sy的歌曲。
而且對於歌曲抄襲從來就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判定,關於抄襲歌曲的官司,通常意義上是x小節相似,普遍來說是節,也有的案例4小節就被判抄襲。
而這次不管是和那一首,都到不了4小節的地步,可是讓sy粉絲們不算的就在這裡,不管橫聽豎聽就是像,而且倆首歌加起來的話,應該或許就能算的上了吧?
當然這就要sy出麵告樸太衍了,可是眾所周知的原因,sy一直是神隱者,對於這種事基本不怎麼在乎。
一直以來都有音樂家,去模仿他的音樂節奏,而他創作的歌曲太多了,有時候自己都有一些相似節奏。
特彆有個好玩的地方,就是他合作過的對象,總是很容易陷入學習他曲調的怪圈。
樸太衍很清楚這是為什麼,因為給出去的很多歌,原本就是對方本人的,而聽了之後有相似靈感爆發,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
所以sy的歌曲版權維護,平時都是他歌迷自己來行動的。
一般來說,要是和sy合作過的作曲家或者歌手,再次創作類似旋律歌曲,大家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心裡默想這是受我家大神影響,跟著我家sy大神學習。
而要是從來沒合作的對象,突然來一首歌曲,然後有抄襲嫌疑,自然就有sy的粉絲衝鋒陷陣,讓對方名聲徹底臭掉。
這種情況真的有,樸太衍和小埋也都知道,不過大多數這種情況,的確是有抄襲嫌疑的,因為真正的sy那家夥抄出來的歌,沒有合作成功,也多發過小樣過去。
對方就算拒絕了,也多數不會在創作類似的,而是重新尋找靈感。
而多數情況下,這樣的歌曲,都收藏在曲庫裡,所以還會出現類似,甚至真的有抄襲嫌疑,那就是真的在抄襲,在欺負sy這個馬甲,不會去打官司。
當然這種情況,sy的粉絲的確是起了很大作用,其實就算不去盯著,最後也有人會找上對方的。
因為能被抄襲的,肯定就是發布過的歌曲,而這些歌曲sy通常都是隻保持3分之一的利益,還有一大半是人家合作者,和合作者身後的公司的,動了他們利益當然會找上門去。
說實話,這些歌的版權,大多數都是在合作公司和合作歌手手裡,sy有版權收益,當然也保留了自己演唱的權利,不會想很多歌曲一樣,唱一次還要個對方版權,翻唱也要版權。
當然這種利益分配,都是前期的歌,sy這邊偏少,而隨著越來越出名,他這邊獲利越多。
因為合作方知道歌曲能紅,能賺很多錢,當然是求著想要他的歌。
不過這些在小埋接手曲庫後,情況變得就有些不同了,歌曲版權大多數就是留在自己手裡,就算分出去也不會在合作歌手手裡,而是在合作歌手公司手裡。
而這種在公司手裡的,當然是她們或多或少都有些公司股份的,所以兩邊版權一加,還是等於在他們自己手裡,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用小家夥的話來說,知識版權這東西,拿在手上才是真正賺錢,才不想彆的生意,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賠光了。
至少這些歌的版權在手,就算以後不想做生意,光吃版權一家子都能財政自由。
對於這些樸太衍不想評論這黑心的丫頭,她絕對是雙標的最典型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