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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我是條單身狗。
昨天才跟一個小學英語老師相親。
不過我對這個姑娘的觀感很不好,而她也覺得自己還年輕,比較抵觸相親(所以我不懂她為什麼不直接說,而是還要來跟我見麵)
所以結果就是:相看兩相厭。
今天本來是碼完一章,然後睡覺。
但哥們一通電話打亂了我的計劃。
他跟戀愛了一年多的女朋友分手了。
準確來說,是在平安夜被分手了。
不是因為彩禮,也不是因為感情問題。
很簡單,因為房子。
一平米的房價是他月工資的兩倍多(一萬房價,工資3500),他買不起。
前幾天我們才聊過另一個朋友的事情。
那個朋友的父母為了給他們騰地方,自己出去租房子,把60平老房子留給他們了(那種七層沒電梯的老式小區)。
但女方家裡不滿意,要求必須新房。
他是獨生子,沒辦法。
父母隻得賣了老房子,然後給他新房付了首付。
僅僅隻是首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