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章 之子於歸(2 / 2)

鎮妖博物館 閻ZK 9515 字 7個月前

“這裡麵所有的人都懂得這樣的道理。”

“如果他真的打算要將歸墟的底蘊全部和我們死磕的話。”

“我們可能會直接麵對超過複數的這個級彆高手。”

“不算是絕世級彆,但是基本上算是摸到了一線強者的門檻這個層次上,有缺漏有問題,或許壽元和避災上麵不比真正的道果層次之下第一階梯強者,但是論起殺伐和戰鬥,卻是一點都不差的。”

“我不明白,不明白啊。”

“祂為什麼不把這些家底都賭上去呢?這樣的話,不就是便宜了我們嗎?”瑤姬一隻手撐著下巴,把腦袋連連搖晃,疑惑道:“我實在是想不明白這一點。”

“總不能說,難道歸墟之主是個傻瓜?”

瑤姬沉思。

但是她很快地把這個事情放在了腦後。

傻瓜才好呢!

誰管呀!

她心裡想著,然後美滋滋地跑去清點著整個歸墟之中的寶物流通記錄,周圍有無數的天機餘波流轉,化作了。

巨大的大陣,幫助她以—種極為高的效率完成這一種工作。

而衛淵在裡麵也已弄清楚了這幾件寶物的特性。

他看著桌子上的東西,桌子上放著的是三件寶物。

第一件,是一件古樸的逆鼎般的寶物,上麵有著精細的龍紋,大小隻如銅鈴,但是卻又極為灼熱之感隱隱傳來,若是對敵之時,則是可以瞬間變得猶如萬丈,其中內蘊有空間之力,可以將敵人直接籠罩其中,不得遁逃。

而後將會有九種不同的火焰同時激發出來。

化作九條自有靈性的神龍,盤旋於此,噴吐烈焰,衛淵稍微嘗試了下,這一件寶物發揮出來的威能,和衛淵自己運用的根基有關,全力出手的時候,是足以用於道果境界戰鬥的程度。

甚至於可以說,天克無支祁和衛淵自己此刻的混元不滅體魄。 _o_m

而另一個則是一枚銅鈴,則是直接攻擊神魂所用,可以直接將修行者的三魂七魄直接搖落,而若是全力出手,則是可以徑直將三魂七魄直接搖散掉,哪怕是肉身絕強之輩,恐怕也會當場隕落。

最後的是一枚黑色的釘子,上麵隱隱有著不滅的紅色血汙,散發出一種極端不詳的感覺,哪怕是衛淵自己的因果都難以察覺到此物,若不是它被放在了歸墟的核心區域,衛淵自己都可能將這件寶物忽略過去。

他沉默了下,將這三件寶物——都收斂了。

走出了這裡,看到外麵的瑤姬正在雙目放光地上上下下地湊,四處尋找,瑤姬開心不已道:“妹夫出來了啊,我和你說啊,這一次可是發大財了哦!”

“真的是發大財了,沒有想到,歸墟之主不是窮,是扣啊!”

“這裡真的是有好多好多的家底!幾乎是可以和昆侖的寶庫相提並論了!不,不隻是這樣,如果說是提起這寶物的種類豐富,這裡可是要比我們昆侖都要厲害呢!”

“這麼多的天材地寶,都是論箱來裝的!”

“離譜,太離譜了啊!”

衛淵想到那信箋上的文字,沉默了下,道:“歸墟底蘊這麼豐厚啊?”瑤姬沒有察覺到衛淵語氣裡麵的稍微變化,隻是開心不已地點頭,而後又搖了搖頭,回答道:“對啊,除去了一些東西,都是這麼多。”

“可能是因為祂曾經死過一次?”

“祂也曾經在不同時間裡麵尋找過,讓殘魂複活的頂級寶物。”

“似乎是耗費了很大的功夫。”

“不過最後卻被麒麟那個呆子換走了,噗哈哈哈,你看這麼多的記錄,都是他怎麼樣從諸天萬界裡麵找到這些寶物的,可是費儘了功夫,最後卻是被人換走了。”

“真是個傻子呢!”

………………

叮當——

博物館的門被推開,懸掛在門上的鈴鐺響了一聲,麒麟洗去了身上的血腥味道,換上了白衣,走進來的時候,看到夫子正在提筆記錄東西,麒麟放慢了腳步走過去。

看到老師正在在白紙上寫著一個個字,麒麟湊過去似乎要看得更清楚些,腳步稍重了些,夫子察覺到了動靜,從全神貫注的狀態脫離出來,放下筆,笑著問道:

“許久沒有寫過字了,來來來,看看老師的字怎麼樣?”

“老師的字,那麼自然是一如既往,正且合乎規則的。”

麒麟回答,看了一眼,認出來這些都是自己的師兄弟們的名字。

夫子站在旁邊,笑著道:“來到現在的人間,看到你很多師兄弟都沒有留下名字,我想要把他們的名字和經曆都記錄下來啊。”

“我也不想要忘記他們。”

麒麟看著白紙上的一個個名字,曾經那麼多鮮活的人,大家曾經坐在一起,一同讀書,一同大笑著談論過未來的理想,最後也隻是彆過,曆史的烽煙掃過,奔赴理想死去,化作了這些文字,他。

輕聲道:

“老師還記得大家啊。”

夫子笑著道:“那是自然。”

“我是老師啊。”

“子路莽撞,子貢巧辯,冉有謙虛,公西的委婉,曾皙寧靜……”

老人看著那白紙上的名字,每一個名字都是那樣的熟悉,曾經無數次地從他的口中說出,曾經恭恭敬敬地站在自己麵前,像是看到了自己的那些弟子,他現在還能夠說得出每一個孩子的性格,仿佛一切都是昨天發生的事情一樣。

而麒麟忽而問道:“老師還記得他嗎?”

他伸出手指了指三千弟子名字後麵的那個,子歸。

“子歸麼……”

夫子念出這個名字,仿佛還能看到那個桀驁的少年。

那是個倔強的孩子,見麵的時候,身上到處都是傷痕,是用膝蓋爬行的,在地上留下了血路,不記得自己的過往,他們遇到的時候,子歸失去記憶卻又傲慢地厲害,有人施舍過他錢財和食物,他隻是抬起頭來仰脖看著天空。

他不是乞丐。

這樣的人,尊嚴比起生命更加重要。

但是他很喜歡桃花。

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

所以哪怕大家取笑這是女子出嫁的詩句,他也從裡麵選擇了自己的名字,子歸子歸,之子於歸,但是我又何歸何去?

夫子想了很久,噪音溫和道:

“子歸,那是一個倔強的傻孩子啊。”

“他說要找到自己的記憶,找回自己的過去。”

“不知道,他最終有沒有做到呢。”

。:,,.,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